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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 2021-12-26 15:23 来源: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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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应对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市出台了《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对医疗事故、不合理使用药品等不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按照《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应对处置。

二、主要内容  

《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由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日常管理、附则、附件11个部分构成。

(一)总则

主要说明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确定了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各工作组等的职责及分工。

(三)监测与预警

包括监测、预警、预警分级、预警报送、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7部分内容。

(四)信息报告

对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告途径作了相关要求

(五)先期处置

规定了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先期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六)应急响应

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响应终止、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

    (七)后期处置

    从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奖惩几个方面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后期工作作了相关要求。

(八)应急保障

包含队伍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等方面内容。

(九)日常管理

由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2个部分组成。明确了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附则

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3个部分。

(十一)2个附件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市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及职责。

三、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121日征求了12个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采纳意见经修改后再次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反馈,最后就《宜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解读人:杨晗  联系方式:1897953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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