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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时间: 2019-12-23 17:01 来源: 市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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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学生近视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心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内容。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重要讲话时再次强调,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维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体质健康水平,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扎实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近视防控的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县(市、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远期目标: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明确了近视防控综合体系中各方的具体责任

  《实施方案》对在近视防控中所涉及的家庭、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电视台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方面主体的具体责任、应采取的措施办法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的视力保护,需要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春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教育体育、卫健、财政、人社、市场监管、文广新旅、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是实行考核评价公示制度。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参照国家和江西省制订的评议考核办法办法执行,在卫健、教体等部门核实县(市、区)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政府2019年和2020年本地区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进行试考核;从2021年起,每年对县(市、区)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实行督办问责制度。对未实现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目标或排名后位的县(市、区),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县(市、区)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相关文件: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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