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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时间: 2022-11-11 11:55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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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均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内容。2021年底,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实现“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宜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3.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22〕3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目标。根据省下达目标任务,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力争达到1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665吨、1920吨、10088吨、653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

(二)关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将重点工程划分十大工程,分别为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运输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并根据省级方案分配的指标,明确了我市各项工程到2025年所要达到的目标值。

(三)关于节能减排控制制度。以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为主要举措,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关于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一是落实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节能减排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二是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绿色债券发展,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四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五是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上下贯通的节能监察体系,压实执法主体责任。

(五)关于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对各地人民政府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压实减排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全民行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解读人:成知献 联系方式:0795-327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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