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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时间: 2024-03-06 09:35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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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职责 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负责人 依据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保密、机要、督查、应急值班、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干部人事、职称评审等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精神文明、节能、信访、计生、安全、普法等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和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编制、汇总本局财务、统计报表及工资福利管理;负责统计、财政、审计、税务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和省厅(局)对口业务处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秘书科 电话:0795—3585593;3585509
负责人:谭建华
宜春市文广新旅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和监督实施文化、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电产业和新闻出版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牵头组织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点、温泉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风情小镇等品牌创建工作;负责引导全市文化、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 产业发展科 电话:0795-3259259
负责人:聂昆浩
3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和产业信用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文化市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监督管理和市场秩序,协调推进文明旅游;负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旅游价格和旅游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承办由市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 电话:0795-3279965
负责人:黄志新
4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电话:0795-3585510
负责人:刘颖
5 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舞台表演和各艺术门类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市艺术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协调全市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工作。 艺术科 电话:0795-3585539
负责人:丁玥
6 负责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及开发利用等业务;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工作;规划、指导文物单位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文物科 电话:0795-3585580
负责人:姚丽芬
7 拟订广播影视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电影电视剧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本市立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引进电影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电影电视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全市重大电影电视剧展映、放映、摄制活动;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优评优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监测的规划;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市播出机构开办广播影视节目栏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
广电管理科 电话:0795-3990989
负责人:熊丽萌
8 承担报纸(报社)和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国内新闻单位驻宜春和市内新闻单位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对市内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市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全市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承担全市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拟订全市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审核登记著作权,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
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与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法制口工作任务及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
新闻出版科(版权管理科)扫黄打非办 电话:0795-3990981
负责人:卢袁
9 研究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内、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指导全市旅游市场营销活动;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和旅游文艺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日常文化和旅游外事联络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计划、措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及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市场开发科 电话:0795-3266123
负责人:陈倩
10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机关党委 电话:0795-3585516
负责人:李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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