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地方备选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其中,我市名列其中。
据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拟将河北省承德市、山西省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安徽省六安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四川省广元市、贵州省黔南州、云南省怒江州、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定西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等15个地市(按省份排序),作为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备选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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