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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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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袁州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相关要求,我市对中心城区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更新后的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土地定级范围:东至清宜线以东约2000米处、渥江镇部分区域,南至环城南路、江特厂,西至锦锈大道以西约800米处、湖田镇区域,北至春一路、三阳镇区域,面积为190.9549平方公里。

二、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详见附件)。

三、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新的城区基准地价,2018年制定的标准不再执行。

附件:1.宜春市城区土地土地定级成果

2.宜春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宜春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宜春市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成果

单位:平方公里

土地

级别

商服用地

面积

住宅用地

面积

工业用地

面积

公服用地

面积

2.961

11.631

4.9507

5.9695

10.4719

15.9967

17.2726

16.2538

18.7746

15.8179

34.7158

35.4712

23.6201

17.4617

134.0158

133.2604

46.8726

47.0988

-

-

88.2547

82.9488

-

-

合计

190.9549

190.9549

190.9549

190.9549

附件2

宜春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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