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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12-30 17:43 来源: 市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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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202013  202010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处于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为直接,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对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宜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为宗旨,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为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推进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江西方案提供宜春经验。

(二)总体目标。5-10年时间,全市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立足江西,服务全国,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提升技术支撑和创新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开放程度,推动职业院校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成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高地。

(三)具体目标

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做优中等职业教育。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每个县市区均科学配置中职教育资源,按标准建设好一所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心城区建成一所市属达标公办中职学校;支持袁州区新建赣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丰城中专建成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成为江西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分院;樟树中医药学校建成招生,高安中专、铜鼓中专新校区建成启用。建成15个市级骨干示范专业;建成3个省级特色专业(群)。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扩充已启动项目建设与资源补充任务详见附件12

做强高等职业教育。到2025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全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申办本科专业、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办本科院校;宜春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中职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职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产教融合力度。逐年培育和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2025年,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10家,获省级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5家,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1家。建成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全市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将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个省级、10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成覆盖全市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提升毕业生社会服务能力。从2020年开始,鼓励学校参与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有序推进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工作。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本地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达到70%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大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提质扩容,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学位数按不低于4:6比例配置,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宜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统筹安排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将其纳入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电子化招生平台规范招生。到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50%以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各县市区20202022年学位缺口情况详见附件3

改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各地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力度,科学配置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建成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的办学实体和学习中心,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培训、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职业体验、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鼓励各地积极举办技能高中、综合高中等特色学校。

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全力支持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纳入江西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管理,重点培养五年一贯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参与全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及全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成特色鲜明、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支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办本科院校;加快推进宜春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变,开办应用技术型专业或课程,鼓励其积极参与全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

遴选本市中职学校与全省应用本科职业院校开展中职-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支持全市高职院校与全省应用本科、职业本科高校进行“3+2”分段培养,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参与全省职教高考制度改革,鼓励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规模,扩大本市中高职衔接培养的招生规模,到2022年,本市高职院校招收本市中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5%以上,中高职衔接培养比例达到15%以上。建立面向社会人员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机制,积极招收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推动宜春广播电视大学融入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改革试点,统筹多种资源,探索开放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做好面向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落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

3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创新互联网+职业培训,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建立涵盖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种方式,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发挥职业院校造血式扶贫的重要主体作用,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扎实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鼓励职业院校组建产业专家技术团队,深入开展技能扶贫。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职业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鼓励技术技能人才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4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2020年起,每年编制并动态调整宜春市急需紧缺行业(工种)目录,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支持有较强的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县(市、区)、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省级试点。在积极参与全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宜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鼓励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接收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作为企业评优评先、享受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对落实相关政策的企业与学校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本地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对推荐学生到本地企业跟岗和顶岗实习、就业的学校政府给予资金补贴。

5推动校企深度合作。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不断创新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健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融合的创新生态系统,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完善职业院校收益分配机制,公办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收益,在扣除必要成本后的净收入,可提取最高不超过60%的比例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等项目的人员倾斜,民办职业院校可以自行确定分配比例。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开发等项目中获得的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的分配,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国际、国家及省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选手和主要指导教师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个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6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抓住全球产业发展、国内产业升级的新机遇,主动参与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实质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我市现代学徒制工作体系。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建设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联合开展招工招生、专业建设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科研攻关等工作。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符合职教特点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遴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7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职教园区、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和公共实训中心,引进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省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充分融合,形成校企命运发展共同体。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和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紧紧围绕我市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药器械、三群两谷一带产业工程等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统筹多种资源,建成1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5个市级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在联合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技术服务项目时,配套建设服务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的生产性、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服务重点专业建设,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探索包括PPP模式在内的多种方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提高规划和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学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8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分层次制定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标准,建立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2021年起专业课教师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聘用在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的技术能手担任专业教师。推动形成固定岗+流动岗、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兼顾的专业教学团队,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编制员额20%比例的数量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将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于职业院校引进的行业企业一流人才或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或按照项目工资制、年薪制合理规定薪酬。

各地要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配备县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要保障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数量满足教学需要;编制数量不足的,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核批后,可由学校自主招聘部分专业教师,招聘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在编教师的薪酬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专任教师缺口数据详见附件4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1个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内职教发达地区研修访学。支持职业院校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9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配备足够数量、较高综合素质、较强育人本领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积极引导本市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力争1所中职学校成为三全育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大力加强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思政立体课堂建设,让实体课堂、移动课堂、空中课堂真正融为一体,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进行。组织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加强职业院校工匠精神培育,把工匠精神作为技术技能人才的核心培养,着力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把培育优良品德,培养精湛技能,促进身心健康作为全市职业院校的育人目标。

10落实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全面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对接省、市产业需求,引导本市职业院校合理设置专业,规范和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管理,鼓励职业院校对接企业生产过程,按照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校级人才培养方案周期性审核制度,调整课程结构,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鼓励职业院校在国家教学标准的基础上,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标准。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加强教师教材、教法建设、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健全教材选用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省级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

11积极参与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发展,积极培育市内培训评价组织,支持开发面向我市地方特色产业岗位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其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大力支持丰城中专参与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并鼓励全市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按照突出技能、服务就业的原则,试点院校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并将相关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12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宜春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市级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

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2020年底,全市职业院校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需求导向、自主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要求,持续提升办学质量,到2022年,全部完成一轮诊改复核,复核结果作为项目分配,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落实好全省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指导全市职业院校完成好质量年度报告。

(四)强化服务发展能力

13服务产业发展。积极策应把宜春打造成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助力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基地,聚焦服务三群两谷一带产业工程。引导全市职业院校调整专业设置,加大力度培养相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推动职业院校建立应用技术研发平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应用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能力。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打造双创平台,开放创新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

完善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省和本市就业创业优惠补贴政策,鼓励毕业生在市内就业创业,对表现突出的院校在相关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及重点支持。

14服务民生改善。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市内优质职业院校与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帮扶。扎实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落实就读职业院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录取、学费、就业等方面专项优惠政策,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造血功能。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开展职业技能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转移人口、失业人口专项技术技能培训。紧密对接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需求,系统规划和加快培养培训一批养老护理、学前教育、家政服务等专业的社会紧缺人才。

15服务开放发展。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放战略,服务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实施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推进职业院校在人员互访、校际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资源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职业院校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特色专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对接大数据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我市优势领域,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与企业共建一批鲁班工坊,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形成与宜春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发展模式。

(五)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1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深化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职能,由注重职业教育向管理和服务转变。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发挥企业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成立职教集团;支持省内外优质企业与学校合作设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专业、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专业。建立公开透明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健全退出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17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大力支持我市重点行业组织、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搭建起技术创新、员工培训、教师交流、信息共享等合作平台,在职教集团内的本科、职业院校间积极实施中高职衔接、专本衔接等招生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职教集团化办学,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

(六)健全改革发展保障机制

18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表彰机制,在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时,对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倾斜。加大对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成绩突出的师生表彰奖励力度。探索在基层选聘时,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单列计划。

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五唯顽瘴痼疾,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用人单位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建设力度,适当扩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人才表彰奖励活动中的比例。制定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计划,定期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开展岗位技能继续教育,对获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将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工作与技术技能大师的培养密切结合,弘扬和发展有宜春特色的优秀赣鄱文化。

19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健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省定生均标准保障到位。从2020年起,设立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专项债券投入职业教育,用于职业教育学校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组织实施

20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

21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各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事项。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沟通协作,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22加强赛事示范引领和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全力办好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开展宜春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进校园校园开放体验日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以及优秀毕业生和技能竞赛精英的先进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尚。积极主动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目标任务表

2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扩充已启动建设项目与资源补充表

3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2年学位目标数量计划表

4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2年专任教师目标数量计划表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目标任务表

学校名称

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

宜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按期建成达标学校。将学前教育、计算机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机电应用技术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1年建成达标学校。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长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需增加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需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将数控技术应用、通讯营运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保安、模具制造技术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宜春工业学校

按期建成达标学校。将数控加工、新能源汽车维修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1年建成达标学校。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加大与樟树市中医药学校整合力度,统筹学校专业建设,将中医药、旅游服务与管理(高铁乘务方向)、机械制造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无人机方向)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引领学校其他专业建设。申办成普通中专。

2020年整合到位, 2021年普通中专申报成功。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要建成万人学校,需增加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需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如期建成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成功申办丰城高级技工学校。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物流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酒店运营与管理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建成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靖安县职业

中学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为满足2022年学位需求,需增加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需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将运动训练、医养护理、小学教育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为满足2022年学位需求,需增加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将汽车美容与装潢、中式烹饪、中西式面点、学前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高安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加快新校区建设。将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艺术传媒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新校区建成使用。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完成机械加工技术省级特色专业群建设,将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产品保鲜与加工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1年学生宿舍建成使用,2022实训楼建成使用。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宜丰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为满足2022年学位需求,需加快学校改扩建速度,增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将电子技术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铜鼓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加快新校区建设。将电子商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新校区建成使用。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万载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加大学校校舍建设力度。将电子商务专业、 SMT数控专业建设成为骨干专业

2022年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专业建设2022年完成。


附件2

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扩充

已启动建设项目与资源补充表

县市区

2020年中职资源扩充已启动项目建设计划

需增加学位数、

建设任务

学校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面积(亩)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投入资金(万元)

建成

时间

建成后净增学位数

建成后应有学位数

2022年需增加学位数

建设

任务

袁州区

赣西中等职校

新建(正做规划)

230

7

15000

3500

2022

3500

15500

7100

中心城区新规划建设一所规模为7500人的中职学校

樟树

樟树中医药学校

新建(正做规划)

300

12.8

90000

5000

2022

5000

8000

丰城市

丰城中专

改扩建(在建)

300

7.5

15000

3750

2021

3750

8750

7150

新规划建设一所规模为7500人的中职学校

靖安县

靖安职业中学

改扩建(在建)

0.69

1400

350

2021

350

1600

200

扩大靖安职校的办学规模,在现有项目中增加学校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

奉新

奉新冶城职中

1700

扩大奉新职中办学规模,增加学校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高安

高安中专

异地新建(正在报建)

320

11

38000

5500

2022

2000

5500

5900

新规划建设一所规模为6000人的中职学校

上高县

上高中专

改扩建(在建)

0.56

1000

280

2021

280

2980

2520

扩大上高中专与技工学校办学规模,在现有项目中增加两所学校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

宜丰县

宜丰中专

改扩建(正在报建)

121

2.4

4000

1200

2022

1200

2400

1300

扩大宜丰中专二部办学规模,在现有项目中增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铜鼓

铜鼓中专

异地新建(在建)

90

6

10000

3000

2022

2250

2250

万载县

万载中专

9050

新规划建设规模5000人中职学校2

合计

1361

47.95

174400

22580

18330

46980

34920

说明:1.现有学位数截止到20208月,按《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核定。

2.根据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文件要求,到2022年,全省中职学校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50%以上,招生计划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十四五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5%目标,测算出全市各县市区中职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数。中职学校应有学位数按《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学位数原则上按不低于4:6比例配置测算。


附件3

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2年

学位目标数量计划表

单位:人

县市区

中职学校2020年应有在校生数

中职学校2021年应有在校生数

中职学校2022年应有在校生数

袁州区

21000

21900

22600

樟树市

3300

5200

6800

丰城市

6700

11200

15900

靖安县

1040

1500

1800

奉新县

4000

4480

5100

高安市

5400

8580

11400

上高县

2200

3870

5500

宜丰县

1800

2850

3700

铜鼓县

1300

1640

1900

万载县

2260

6800

10400

49000

68020

85100

说明:1学位数按《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标准计算。

2根据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文件要求,到2022年,全省中职学校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50%以上,招生计划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十四五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5%目标,测算出全市各县市区中职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数。中职学校应有学位数按《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学位数原则上按不低于4:6比例配置测算。


附件4

宜春市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2年

专任教师目标数量计划表

单位:人

县市区

中职学校2020年应有专任教师数

中职学校2021年应有专任教师数

中职学校2022年应有专任教师数

袁州区

1050

1095

1130

樟树市

165

260

340

丰城市

335

560

795

靖安县

52

75

90

奉新县

200

224

255

高安市

270

429

570

上高县

110

194

225

宜丰县

90

143

185

铜鼓县

65

82

95

万载县

113

340

520

合计

2450

3402

4205

说明:现有专任教师数统计截止到20208月,应有专任教师数按《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任教师师生比1:20核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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