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9 / 第3期(总第3期) / 市政府文件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07-02 14:39 来源: 市政府办 访问量:
字号:

​​宜府发〔201912号                                        2019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投资贸易便利化、行政效能高效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为导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奋力书写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政务服务移动平台,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全国一流、全省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建立完善全市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20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网上办事比例。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都达到70%以上;2020年底前,都达到75%(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2.推进各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充分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和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按照谁的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20199月底前,全力配合省级部门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所有审批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全部实现共享,避免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9月)

  3.完成赣服通市县分厅建设。按照统筹推进实施、统一标准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界面风格、统一部署运维、统一用户对接的原则,采取市县联建、统一采购、费用分担的方式,加快推进赣服通市、县两级分厅建设,确保20196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分厅建设,实现50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201912月底前,各县(区、市)完成赣服通分厅建设,实现20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2019年底和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分别达到50%70%。强化赣服通运用,扩大使用范围,真正让赣服通用好、好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4.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结合市县机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省里的最新标准规范,自上而下全面更新规范事项名称、目录和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个系统、一个后台。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12345”政府热线平台功能,结合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全市范围预约办事只需拨打“12345”号码或登录“12345”网络平台。并将实体办事大厅地址、办理事项、联系方式等信息编制成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不断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5.大力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积极宣传并推行使用涉及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常见证照证明打印等自助服务终端,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事项实现自助办理,身份证明、税收证明、社保证明等常用证明材料通过自助打印方式出件。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掌上、自助服务终端相结合。2019年底前,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并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协调在商场、银行、车站和村(居)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6.推进监管信息一网通享。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梳理整合各类监管平台,积极推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省级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实施服务流程优化再造

  1.全面推行一窗式综合受理。市、县两级要按业务性质划分实行分类综合一窗受理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一窗式受理率要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100%。乡镇(街道)要集聚便民服务资源,直接面向群众办理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事项要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并尽可能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办理相关事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除班子成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2.积极推进一链办理改革。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打破部门界限,注重整体联动,实现集成服务。结合一窗式改革,以办件量较多的企业注册开办(含后续证照)、不动产登记交易(含水、电、气、网等)、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为突破口,梳理优化办事全流程,编制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用,做到一次性提交一套材料,填写一张表格,一个窗口统一出件,变过去企业群众到不同部门办几件事为全链条办理一件事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分别实现6项和10项以上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其中,2019年底前,全市企业注册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3.深化一次不跑、一次办好改革。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进行梳理,下狠功夫砍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配合上级部门加快一窗式受理系统与各部门专网对接,推进数据共享,强化办理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邮递办,鼓励各县(市、区)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费邮递服务。进一步梳理公布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除有特殊要求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一律要做到一次不跑,凡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也要做到一次办好。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事项要真正兑现承诺,并实现高质量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4.探索试行六多合一改革。探索试行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积极推行四个联合改革(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市直有关部门要形成协调工作机制,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力争2019年底前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六多合一改革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让企业更便捷的领取营业执照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事项清单编制全覆盖,清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发展的依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稳步推进改革,杜绝暗箱操作,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6.推行区域评估,探索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为加快工业投资项目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探索在重点区域建立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标准地出让制度,推动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针对工业投资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问题,全面开展区域评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待省里出台区域评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结合宜春实际抓好落实;2019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经开区、高新区等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按照区域评估制度供地比例不得少于35%,并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20%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7.积极推动集中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行政审批局与有关主管部门职责,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局运行风险防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在发布政策、开展培训、证照使用等方面同步覆盖行政审批局。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经开区、高新区以及省级工业园区赋权事项落地落实,确保赋权事项办理不出园区。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其他县(市、区)要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在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基础上,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8.规范中介服务和年检年审。按照必需、简便原则,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更多含金量高的中介服务事项,防止行政审批对中介服务的过度依赖。探索由设计单位对投资项目审批工程设计图纸、评估等承担责任,强化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逐步取消第三方评价。积极推进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由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多类中介服务,变多个中介报告为一个综合报告。规范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运维和管理,积极推进中介机构入驻和选取。全面梳理年检年审事项,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年检年审事项一律取消;虽有依据,但可采取日常监管等方式替代的年检年审事项也应取消。科学设置并适当延长年检年审周期,加快推进联合年检和网上年检,压缩年检年审材料,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引领全市政务服务领域进一步锤炼过硬作风,坚决革除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牢固树立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意识,始终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舒心。(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完善延时错时服务。以办成事为原则,从接件、办理到出件,全链条开展延时错时服务,办理结果出件等一律实行延时服务,不断提升延时错时服务水平。根据企业群众办理事项热度不同时间段,科学设定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权力下放回头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回收基层承接不住、运行不好的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理。对于县级上报、市级转报、省级审定的事项,无需市级统筹审查的,一律取消市级转报程序,由县级直接报省级审批。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事项和精简材料证明事项要进行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继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证明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60%以上。(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重大成效亲自表彰,逐级压实责任,配足配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不断增强改革动力。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研究推动工作,具体谋划和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大要素保障。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全市政务服务两大平台(线下和线上)、四个终端(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以及自助服务终端)建设运维费用的支持力度。要重点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对功能落后的办事大厅要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注重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改革政策措施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有效提升政务服务干部队伍素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监督考核。要紧盯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时间、重点窗口、重点廉政风险点,继续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发挥媒体曝光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优质服务环境。改进和规范督查工作,切实增强督查的有效性。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建立精准惩戒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问责。要明确改革任务,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依托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建立健全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扬奖励;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积极完善改进改革举措,确保改革只能进、不能退。(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