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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 2023-01-10 15:35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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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22〕77号  2022年10月31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贯彻落实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多式联运发展,推动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市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技术装备升级,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作出交通贡献,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篇章。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运输结构大幅优化,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

二、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

(三)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紧密衔接国家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加快我市“四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连接南北、承东启西的对外高速公路大通道格局,打通出省通道,力争形成全市“一环五纵四横一联”的高速公路网络。切实抓好赣江航道整治,提升赣江航道宜春段通航能力。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高效互联,形成与大南昌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合力;完善昌赣、昌栗、靖樟、修吉通道,提升咸宜吉、昌岳、昌铜、鹰株通道,建成宜春至遂川、西绕城(万宜高速三阳至新田置换段)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并基本建成樟树至吉安改扩建工程、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段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通城(赣鄂界)至铜鼓、宜春东北绕城、靖安至樟树等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常岳昌(武咸昌)高速铁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宜春车务段、赣西航道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快货运枢纽站场建设。依托明月山机场二期扩建,强化机场集疏运网络与区域干线公路及铁路网络的衔接,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推动多种运输一体化融合;常态化运行宜春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争取开通宜春至深圳、厦门等主要港口的铁海联运班列;支持高安铁路物流中心升级为高安陆港(内陆港港城一体化)项目,提升产业凝聚力;加快重点港区现代化码头、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增强水运航道通航能力;推进江海联运工作,将樟树港区并入九江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建设,开通樟树到九江水水联运,衔接九江至上海洋山港转运通道;推进公水联运,打通万载烟花爆竹至九江直航东南亚或上海洋山港转运通道。全面构建物流场站体系,形成以综合物流园区、多式联运物流园及物流中心构成的三级货运枢纽体系格局,促进宜春货运物流一体化建设。重点建设宜春铁路综合物流园、樟树港口综合物流园、赣西(宜丰)综合物流园,全方位提升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和在全省的枢纽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宜春车务段、市商务局、宜春海关、明月山机场、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港区、园区等集疏运体系。协调推进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赣西(宜丰)综合物流园、上高铁路经济产业园等进港入园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宜春港樟树港区、丰城港区等重点港区、作业区疏港公路建设,实现重要港区、园区与高速公路、铁路货运通道、厂矿企业、综合物流枢纽之间的公路和铁路连接,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重要港区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达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宜春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六)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冷链、危化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发展,鼓励支持申报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充分挖掘市内城市铁路场站与线路资源,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宜春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加快引入有实力的多式联运物流企业,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多式联运服务。以依托铁路、港口等交通便利,多式联运条件较好的物流园区为试点,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以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网络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组成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公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企业与铁路物流企业深化铁公水联运合作;鼓励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以联运线路、物流链为纽带组建企业联盟。(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宜春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鼓励在多式联运票据单证格式、运费计价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报销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探索制定地方性运输规则,推动不同行业、运输方式、企业间服务规则衔接。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市商务局、宜春海关、明月山机场、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加强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放列车到发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等信息。加快建立跨运输方式信息共享机制,引导企业开放枢纽站场、运力调配、班线计划、运行动态等数据资源;大力发展智慧供应链体系,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推进传统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的改进和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整合。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营运车船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明月山机场、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

(十)推动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优化铁路货运办理流程,持续建设和改善铁路货场仓库等设备设施,提升铁路货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赣西国际货物集散中心,常态化运行宜春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认真做好港口资源整合“后半篇文章”,积极推动市县层面加大水运政策扶持力度,出台船舶运力补贴、航线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强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引导集装箱船、滚装船等专业化运输船的发展。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将货物“散改集”,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和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推广大宗固体废物公铁水协同联运模式。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推动货运源头治超和科技治超,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发展。按照宜春港“一港六区”的总体布局,加快樟树、丰城、袁州、高安、上高、铜鼓港区建设,重点打造樟树、丰城两个港区,将宜春港打造为功能齐全、安全绿色、港城协调的综合性、现代化内河港口。以宜春港物流基础设施节点为主要载体,配备现代化转运设施,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实现货物多式联运物流组织形式的无缝衔接。鼓励航运企业与港口企业、铁路企业加强协作、信息互联,努力吸引上下游货物在宜春港中转,争取增加宜春、高安、樟树、丰城等地至上海、深圳、厦门和九江等各大港口的水水、铁水联运线路。(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技术准备升级

(十二)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中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等单元化载器具,探索建立共享模式的“托盘池”循环共用及托盘服务运营网络,提升配送效率。加强对国家、行业等现行标准的宣贯,推进标准的实施应用,引导建立物流标准化载运单元租赁企业和托盘共用体系。(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宜春车务段、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积极研发推广冷链、危化品等专业运输车船应用,加快交通运输装备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和智能口岸查验等设备产业化应用。积极引导市内科研单位开展交通装备技术创新研发,助推我市交通技术装备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宜春车务段、宜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积极引导电力推进船、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等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推动港口设备油改电、油改气,推广绿色照明,逐步提高港口设备节能和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开展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建设,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统筹建设充电桩、充(换)电站及 LNG加注站。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依法合规处置率达到100%。深入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新建、改建、扩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岸电覆盖率达到100%,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非清洁能源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宜春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

(十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多式联运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为基础,在安全管控、价格自律、责任担保、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评价监管,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推进多式联运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着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多式联运行政管理全过程监管机制。规范道路货运平台经营,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鼓励铁路货运企业与大型工矿和能源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规范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推动对港口作业的流程及作业时限进行公示,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规范口岸各环节收费行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宜春海关、宜春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供法治保障。配合省级部门将交通运输作为重点领域列入《2022年度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支持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交通装备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我省多式联运量统计相关制度方法,科学推进我市多式联运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宜春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八)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车购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现有资金,大力支持全市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绿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牵头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宜春车务段、宜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的规划布局,强化规划和用地服务。对不在国家重点保障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发展项目,通过使用存量土地或者通过增存挂钩、增减挂钩指标保障项目合理的用地需求。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政策、研究探索支持多式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新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发展多式联运和调整运输结构作为“十四五”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事项,督促港口、工矿企业、铁路企业等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切实保障煤炭、天然气等重点物资运输安全,改善道路货运,邮政快递等从业环境,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畅通“12328”热线等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宜春车务段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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