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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11-11 11:36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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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22〕39号  2022年10月14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结合宜春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全面补齐我市农村寄递物流短板,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群众创业增收,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全面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创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勤廉宜春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快递服务覆盖全市所有的建制村。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原则,整合商贸、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供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相关资源,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农村寄递物流配送网络。

1. 建设县(市、区)物流配送中心。各县(市、区)要大力支持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县域现有的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改造或新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一般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从今年开始,按照2022年不少于2个、2023年不少于3个、2024年不少于3个的计划,确保到2025年完成10个县(市、区)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改造任务(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邮政在乡(镇)服务到村的网络优势,进一步做强乡镇局(所),鼓励乡镇邮政局(所)因地制宜,搭载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实现“一点多能”。鼓励多种形式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乡镇深入开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供快合作”,整合现有的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供销e家、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快递网点等资源,建成满足快递收寄、电商配送、金融服务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服务站,提高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的利用率。〔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各地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村邮站及村级便利店等场所,设置村级综合服务站,将快件的代投代收服务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围。各地可因地制宜设立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末端可持续运行。对于偏远农村地区,邮政企业要发挥“国家队”作用,积极主动加大投入、进村设点,以代投、代运、代收等多种模式开展合作,努力提高投递频次,缩短收寄时限,确保到2024年实现寄递渠道的双向畅通,村级寄递服务水平基本满足当地群众的寄递需求。〔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运行质效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中来,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通过参股合营、合作等方式成立农村寄递物流快递企业,承接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业务。加快“快递进村”工程,优化农村投递线路,打通运输通道,不断改善基础设施,使寄递物流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地区,实现城乡寄递物流服务均等化。

1. 打通农村寄递物流运输通道。深入推进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供邮合作、商邮合作,整合末端投递资源,加快推动“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逐步推进农村邮路新能源汽车化,为综合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动寄递物流体系与交通运输相关标准有效衔接,加强快递运输时间与铁路、公路运输时刻对接,促进快件与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建设完善邮政快递作业设施,推动乡镇客运站点拓展寄递服务功能。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发展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农村网点设施改造升级。各县(市、区)要鼓励推广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网络科技的广泛运用,支持物流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化分拣、安检机等设备,鼓励实行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实现降本增效。各县(市、区)要推动“快递进村”示范点创建活动,2022年底前完成150个标准化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示范点(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2024年底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快递进村”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寄递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计算机、手持终端、高拍仪、视频监控、货架、制度牌等设施设备,提高末端网点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建制村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区域布设智能快件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发展冷链寄递物流。各县(市、区)要加强生鲜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依托县(市、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对农产品产量有一定规模的农村产地可设置冷链仓储设施,为农产品提供产地预冷、冷藏保鲜、移动仓储、低温分拣等服务,增加冷链运输车辆和保温箱,降低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损耗。〔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1. 突出示范项目带动作用。鼓励各县(市、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各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立足宜春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助力农产品品牌创建,助推“农字号”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数商兴农”,发挥好农村寄递物流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2024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至少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各县(市、区)要大力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运用“互联网”高效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电商和寄递等各个环节,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业务模式,支持寄递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直接对接,就近销售寄递本地农产品。〔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宜春分公司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管县领导及对口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强化辖区内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管理、邮政快递业寄递安全、行业发展等工作的落实落地。〔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各项资金政策。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要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推动邮件快件进村,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参与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在线销售,助力农产品进城。各县(市、区)可按照进、出村邮件快件数量,综合考虑带动就业、方便群众、促进农业产业化等综合效益,对寄递物流企业给予补贴、奖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规定,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寄递物流可持续稳定发展。〔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各地可结合实际,鼓励利用闲置或低效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村寄递物流网点。对农村寄递物流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供应条件的,可以划拨供地;对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园区等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以及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要充分落实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动实现“网上备案”和“一次不跑”,支持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加强行业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等行业法规,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发挥邮政快递协会和县(市、区)分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引入信用体系制约机制。〔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年度考核范围。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方案正文公开发布,方案附件不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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