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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5-07 17:31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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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22〕5号  2022年1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民以食为天,粮稳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各地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毫不放松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持续巩固我市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粮食安全工作负责。

二、紧盯目标任务,确保粮食面积产量只增不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省政府下达我市任务为粮食种植面积920.59万亩、产量75.42亿斤。各县(市、区)必须将粮食生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压实属地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稳定双季稻种植,强化“早稻稳则全年稳”的意识,突出抓好早稻生产,坚决杜绝为完成任务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套取奖补等现象;对于冷水田、深脚田等不适宜种植早稻的田块,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则种”,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357.8万亩以上。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旱地潜力,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要逐级登记造册,建立早稻生产、防止耕地撂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点工作台账。

三、落实支持政策,着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产粮大县和非产粮大县都要安排一定资金,直接用于粮食生产。鼓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不少于20%安排用于粮食生产,重点支持早稻生产,稳定双季稻种植。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优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将水稻生产机具及适宜旱粮耕作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全力推进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督促水稻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快速响应机制,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做到仓等粮、钱等粮,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加强农资市场价格和供求数量监测,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供应和调配,确保农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开展农资市场“执法保春耕”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管控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3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保质保量完成田间工程建设。科学推进2022年度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压紧压实压细抛荒地治理属地责任,针对不同的抛荒原因进行分类指导,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耕种。对种植收益低造成的抛荒耕地,积极推广优质高效农作物,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种植效益,增强农民耕种积极性;对因缺乏劳动力产生的抛荒耕地,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对因耕种条件较差而产生的抛荒耕地,有计划地逐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改造计划,尽早恢复耕作;对因污染而产生的抛荒耕地,制定防污治污计划,并选择适宜性的农作物种植。制定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严禁种植水稻及其他食用农产品。

五、把住关键环节,推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及水稻重大技术协同项目试点,创建水稻生产示范样板,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指导服务,努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积极推广水稻“三控”绿色节本增效、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增施穗粒肥等一批农业主推技术,促进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大力推进早稻集中育秧,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应用。认真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扎实推进科学安全用药,确保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水资源监控和农情灾情调度,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切实降低气象灾害损失。积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食规模经营水平。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大从事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实现代耕代种、代管等,提高种粮综合收益。调优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种植,扩大优质稻比重,构建“宜春大米+N个企业品牌”品牌体系,打造宜春大米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壮大稻米产业链,加快稻米产业转型升级。

六、健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地要及时制定抓好本地粮食生产的工作举措,尽早尽快向基层传达稳粮抓粮坚定决心,切实指导基层抓紧抓牢抓实粮食生产。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营造重农稳粮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发展粮食生产好经验、好做法,采用荣誉激励和奖补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树立一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典型。市级组建由县级干部带队的粮食生产督促指导组,每个组挂点1个县(市、区),包干督导粮食生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各地要成立相应督促指导组,巡回乡镇、村组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农业农村和统计调查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切实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全面做好粮食作物调查统计工作,确保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全面统计到位,如实客观反映我市粮食作物生产情况。

附件:2022年全市粮食及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2年全市粮食及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备注

粮食面积(万亩)

粮食产量(亿斤)

早稻面积

(万亩)

宜春市合计

920.59

75.42

357.8

袁州区

94.13

7.11

33.1

含明月山

樟树市

125.52

10.44

53.2

丰城市

247.8

20.25

104.4

靖安县

20.27

1.73

3.8

奉新县

67.88

5.59

23

高安市

164.1

13.8

67.3

上高县

65.47

5.31

27.5

宜丰县

57.53

4.93

19.3

铜鼓县

11.52

0.94

万载县

66.37

5.32

26.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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