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宜春市2021年环境统计概要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


综 述

2021年,在宜春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项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环境安全态势稳定的局面,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稳步提升。

一、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市中心城区PM2.5浓度均值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6.7%,均与去年同期持平,且均列全省第七,顺利完成年定目标任务;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全市3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赣江干流5个断面均达到II类水质目标要求;1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V类及劣V类水体消除率达到100%,连续四年实现“三个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已实施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4.2万亩,实施严格管控面积1.02万亩,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发生污染地块或疑似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情形。

环境安全态势持续巩固开展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集中排查整治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组织开展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演练,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生态环境统计概要

2021年,全废水排放总量15821.2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786.47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2977.029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57.7吨。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1844.845,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560.044,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268.4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351。全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2795.41,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50.53,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2540.9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3.92

2021年,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510.52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419.055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0.0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43吨。全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3410.02,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5460.223,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5.04,机动车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7805.7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9.049。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19327.71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8131.88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5356.01吨,机动车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5839.81。全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9927.99,其中,重点调查工业颗粒物排放量为9156.26,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为168.93吨,机动车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601.27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53吨。

2021年,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简称:工业固废)产生量583.24万吨,综合利用量567.61万吨,贮存量59.876万吨,处置量57.668万吨。

2021年,全危险废物产生量37.26万吨,上年末贮存量2.54万吨,利用处置量36.768万吨,本年末贮存量3.04万吨,无危险废物倾倒丢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