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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教体新区片区(锦湖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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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锦湖苑一期(教体新区棚改项目湖田小区)

工程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

工程编号

360902201905270103-SG001

监督编号

3609020200618003

建筑类型

基础类型

工程类型

结构类型

 

桩基础

建筑

框架

建筑面积(

318964.6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6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6月24日

  建设各方主体信息情况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宜春市发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卢毅

 

资质情况

/

 

项目负责人

朱平

勘察单位

单位名称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马海志

 

资质情况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项目负责人

黄溯航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裴宏伟

 

资质情况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

郑飞霞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应坚

 

资质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

李长军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丰贤

 

资质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项目负责人

谢俊超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

名称

锦湖苑一期(教体新区棚改项目湖田小区)项目部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等工作

主要管理制    度

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项目技术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成本核算制度、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

3、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现场围墙全部安装喷淋系统,定时开启围墙喷淋及雾炮机。

4、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5、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宜春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信息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宜春市质监站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联系方式

0795-3224667、3220960

办公地址

宜春市市政大楼东座4楼407、422、4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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