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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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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1133分左右,位于宜春市铜鼓县工业园区的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2312日,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铜鼓县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一般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20228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

评估组依据《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的处罚情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处理批复意见下达后,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蓝*平,男,身份证号36223319********,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101车间班组长,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制止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对事故反应釜超温失管失控,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2.董*明,男,身份证号43012319********,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安徽众信药业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犯罪嫌疑人董才明、周思妙、刘波、莫炜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均尚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才明、周思妙、刘波、莫炜不起诉。铜检意〔20231号。

3.刘*,男,身份证号36223319********,安徽众信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利用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在事故调查期间不予配合,影响事故调查。上见第2点处理意见,铜检意〔20231号。

4.周*妙,男,身份证号43018119********,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上见第2点处理意见,铜检意〔20231号。

5.莫*,男,身份证号43010519********,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环部主管、技术负责人。作为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作为技术负责人,在事故调查期间不予配合,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干扰事故原因分析,影响事故调查。上见第2点处理意见,铜检意〔20231号。

6.陈*,男,身份证号36223319********,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要求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企业非法生产、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已吊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7.罗*翔,男,群众,身份证号36242219********,铜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综合治理股干部,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担任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驻厂安监员。驻厂期间,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对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0221130日,铜鼓县监察委员会已对其作出处理,铜监决字〔202215号。

8.彭*,男,群众,身份证号36223319********,铜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综合治理股股长,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对其给予诫勉谈话。20221021日,铜鼓县监察委员会已对其作出处理,铜监办函〔20226号。

9.刘*,男,群众,身份证号36220119********,铜鼓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副股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对其给予诫勉谈话。20221021日,铜鼓县监察委员会已对其作出处理,铜监办函〔20227号。

10.邓*,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36220119********,铜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等工作。作为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2022年园区挂点领导,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210月,其已向铜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1.王*礼,男,中共党员,身份证36223319********,铜鼓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210月,其已向铜鼓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2.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安徽众信药业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和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行政处罚100万元只有60万元处罚到位。(铜)应急罚〔202313号。

13.安徽众信药业有限公司。利用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按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和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100万元行政处罚已处罚到位。(铜)应急罚〔202313号。

14.202210月,铜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向铜鼓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5.202210月,铜鼓县应急管理局向铜鼓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经评估组核查,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服,在缴纳6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款后,向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所以剩余的40万元行政处罚没有缴纳,目前正待法院开庭判决。其他对事故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已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

(二)铜鼓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1.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一是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实地拍摄事故现场,制作警示教育片,市、县各单位、各企业组织观看。二是要求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铜鼓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向辖区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传达《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赣安办字〔202225号,传达“3·11”爆炸事故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并要求企业就爆炸事故组织员工开展“3·11”爆炸事故教育培训会。

2.充实力量,配齐监管队伍。一是构建安全监管新模式,铜鼓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投入76万元购买服务,聘请2名有资质、有经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长期入驻产业园区,为园区54家企业开展“安全管家”服务。“安全管家”主要负责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隐患整改、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服务,自20229月份“安全管家”入驻以来,铜鼓产业园已实现园区54家企业全覆盖“安全体检”4次,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培训3次,协助企业摸排问题隐患累计497条,已整改到位387条。二是配齐专业人员,铜鼓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管队伍从原来的化学相关专业1人配齐至3人。

3.严格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座谈会,322日,在县工业园区召开了全县化工产业座谈会,县委书记李勇军、县委副书记、县长熊小亮、常务副县长帅江、副县长胡律江、刘长检出席会议。李勇军强调,要深刻吸取佰利达事故教训,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分类管理机制,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依法依规铁腕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生产。二是坚决守住“不亡人”核心,回到抓“本质安全”的原点上来,盯机器靠科技,全面、全力推动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

4.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监管。组织对全县危化、化工企业开展大排查行动。事故发生后,铜鼓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内容包括超范围储存,超品种储存,擅自新增工艺或设备,试生产超期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等。检查全县危化、化工企业16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5份,责改文书6份,发现问题隐患42条,责令现场整改22条,限期整改20条。二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平稳。

5.狠抓落实,推进重点工作。一是统筹协调综合安全监管。充分发挥铜鼓县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与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辖区内企业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县委常委召开常委会传达“3·11”爆炸事故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及部署下一步安全防范措施。县政府组织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部署。二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十大攻坚战”。铜鼓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累计纳入整治企业(项目)434家,三年来共排查整改隐患5828条,整改率100%,发现非法违法行为424起,曝光违法行为12起,行政处罚58次,行政处罚金额188.3万元,关闭取缔企业5家、责令停产整顿25家。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4条,查实举报5起,发放举报奖励5万元,打掉非法加工、存储窝点7个,移交公安机关6人,提起诉讼4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联合惩戒、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三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深刻吸取“3.11”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各乡镇(场)组织精干力量逐行业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比如原两长工业园区内的废旧厂房,各乡镇(场)的废弃学校、医院、居民楼,特别是扶贫车间、劳动密集型的服装、鞋子等代加工点,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加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厂房结构性安全隐患等问题。从严从实从快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台账清,底数明,整彻底。四是督促指导推动属地履行安全监管工作。下发工作提示、督办函等到各属地,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常监督,使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安全生产责任落的更实更细。如要求属地核实企业落实市级诊断问题整改情况、核实企业落实县级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情况;开展危化、化工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制定《危化、化工企业大检查大整治清单》,要求属地负责督促企业相关工作等。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评估发现存在问题:对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未全部落实到位。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认为,铜鼓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铜鼓县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促企业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持续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江西佰利达制药有限公司3·11’爆炸一般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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