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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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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日,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原料室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83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对《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宜春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了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2”机械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宜春市安委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丰城市政府、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总工会参与评估组,并邀请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和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参加了评估工作。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听取了事故责任单位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向相关单位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人员处理情况

1.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处理的事故责任人员熊文,经与丰城市公安局进行沟通询问,了解到事故责任人熊文目前还在立案调查处理中。

2.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党政纪及行政问责的五名责任人员乐海龙、徐冬科、杨江涛、付凯、杜志勇,均已由相关单位给予了严肃处理。其中,乐海龙在事故发生后已由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其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徐冬科由丰城市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杨江涛、付凯、杜志勇由丰城市纪委监委进行诫勉谈话;万卫文已向丰城市工业信息化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雷洋、杨正辉已向循环园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其他人员已向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涉及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均装入了个人档案,未发现有降低处分档次问题,未发现受处分当年考核中被评优评先、受表彰奖励的行为,未发现受处分期间被异地升职和其他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

(二)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2022 11月,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乐海龙处上一年收入1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环保工作的张良斌、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周瑞生、公司生产部部长张兴勇的罚款,均完成上缴。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1.202211月,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处1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完成上缴。

2.2022 12月,丰城市安委会将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一年,已在丰城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公示。

(二)有关部门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向丰城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自事故发生以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隐患,我司认真制定政策,针对性整改。

1.根据公司编制的《安全生产检查任务清单》,开展对NRTC炉、原料仓库、安全用电、制氧站系统、天然气系统、外协单位及人员信息、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雷防汛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424日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由总经理乐海龙亲自授课,宣贯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理念,同时于424日到25日完成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宣贯培训、全员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专项培训、危险作业专项培训、班组长角色认知专项培训等,所有培训已按计划完成,并组织全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已安排进行再教育,培训完成后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调岗或劝退;

3.细化完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一是组织开展了危

险源辨识方法与风险分级的专项培训;二是要求各辨识小组分别从人员、设备设施、工艺过程、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仔细的危险源辨识,找出各区域各岗位所有的重点危险源,共辨识出危险源731项;三是结合辨识结果,对风险进行了分级管控,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四是根据危险源辨识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岗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更新了各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五是完善了2022年公司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责任人,确保各类危险源都有人定期检查管控,固化检查管控机制,将危险源与风险锁在制度的笼子里。

4.重视“五个一”和“十个一次”活动。公司抽调隐患整改专用资金,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梳理公司“五个一”和“十个一次”活动中存在的短板漏洞,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形成常态化制度,严防“三违”,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法“双七条”法定职责。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了《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权力清单》,每周一的班子会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并通过考录渠道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多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园区严格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理顺园区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经常性组织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反复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进一步绷紧企业主安全生产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丰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工信局做好了工业制造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应急管理局做好了工贸行业管理工作,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工贸行业精准分类分级、对金属冶炼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等工作。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各单位均能依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事故报告的批复意见,除事故责任人熊文还在立案调查办理中,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已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2”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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