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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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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晖代表:

您提出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樟树市赣江三桥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我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商樟树市人民政府、宜春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樟树市赣江三桥项目起点与规划G105平交,往北与药都南大道平交,跨赣江、袁河、清宜大道、浙赣铁路、肖江,终点与G533(改线)在G60南侧对接路线长、投资大,沿途地理条件较为复杂。为此,我委主动服务前移,提前介入,于2022811日专程赴樟树市进行现场踏勘,实地查看地形复杂地段,并召开座谈会,与樟树市人民政府、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及可研编制单位进行会商,研究项目的路线走向、地形地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内容,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并了解项目建设主体、规划选址与用地、资金筹措等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落实相关建设条件。2022822日,我委以宜市发改交通[2022]4号文批复了樟树市赣江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路线全长13.9公里,批复总投资35.98亿元。

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现已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通航影响评价、地灾报告备案;涉铁工可报告已通过南昌铁路局评审并出具了会议纪要;相互影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已召开评审会,正在完善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协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防洪影响评估报告(防洪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防洪补救措施)完成初稿,已上报省水利厅待评审。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经我委与市交通运输局商定,将可研评估会和行业评审会合二为一,以缩短审批时长,计划6中旬组织召开。

三、省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根据省规定,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满足以下几点:一是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原则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二是达到一定的前期工作深度。计划新开工项目一般要求项目已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能耗指标等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

该项目已纳入2023年省大中型项目,因前期工作尚未达到一定深度,目前难以满足省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抓好项目审批工作。尽快组织专家评估,会后督促可研编制单位抓紧按专家意见完善可研文本,经专家审核同意后,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出具行业评审意见,及时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同时加快初步设计编制和报审。

2.加强项目协调服务。跟进项目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进程,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协调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加快前期工作进展,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加强人员投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其他项目桥梁施工现场学习,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

3.协助争取上级支持。据了解,2023年第二批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预计于7月启动,届时如该项目满足省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并上报后,我委将积极与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争取省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邹琦327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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