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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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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少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利用尾泥焙烧提取碳酸锂产生新危废料及政策奖励消纳提碳酸锂废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度重视将尾泥投入循环经济体系,尽快研究出台一整套尾泥回收、无害化处理、物流运输、产能对接等工作可行性方案。”的建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工作部署。2021年10月,成立尾砂消纳处理专项协调小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尾砂锂渣消纳处理工作。6月出台《关于印发宜春市含锂瓷土矿尾砂尾泥锂渣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这是国内市级层面首个就尾矿尾泥锂渣消纳处理问题专门出台的政策文件。编制出台第三轮《宜春市锂电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年-2030年设置了尾砂尾泥锂渣消纳处理专篇,明确尾砂尾泥锂渣消纳处理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2.加强项目建设。江西九岭锂业已攻克长石与石英分离技术并开展产业化转化,年处理150万吨长石粉生产纯硅材料已立项,预计今年9月可投产,另外还计划建设年处理1800万吨长石粉综合利用项目。宜春时代和江西中材合作,基本取得了长石粉在装配式建筑材料中应用的技术试验结果,并进行了试验生产,确定了生产工艺方案,相关产品性能指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预计长石粉消纳量达百万吨级。江西省微晶玻璃工程研究中心利用尾矿生产轻质发泡陶瓷隔墙板及保温板材,主要是利用锂云母尾矿一次烧结陶瓷发泡带微晶装饰一体板和微晶泡沫保温装饰一体板,以及利用锂云母尾矿生产制备陶瓷泡沫板,相关技术应用填补了新型建材行业多项技术空白,可消纳一定量的尾砂。此外,按照要求,新建含锂瓷土类矿山、选矿建设项目,必须制定尾砂尾泥工业化消纳处理方案,无法消纳处理尾砂尾泥的相关建设项目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尾砂库,对暂时无法消纳处理的尾砂尾泥,将其暂贮存于尾砂库中,待将来再进行回收利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科研攻关。加快研究尾泥中锂、钽、铌综合回收技术及回收有价金属后的尾泥制备陶瓷技术,提高尾泥消纳能力。加快研究高纯长石、石英制备高端陶瓷、高端玻璃、金属硅等高附加值产品技术,拓宽长石粉消纳途径,提高长石粉消纳能力。

2.推动技术改造。推动陶瓷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逐步提高陶瓷生产原料中尾砂尾泥的用量,提高尾砂尾泥的消纳处理能力。

二、关于宜春市通过专项政策,树立导向,支持、鼓励行业、企业积极消纳锂云母焙烧提取碳酸锂后形成的废渣,形成一条新的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助力宜春市碳酸锂产业良性循环做大做强推动其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科研创新。依托宜春江理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开展“锂云母选矿尾矿高值化利用技术”“锂云母提锂废渣综合利用回收锂铷铯与高值化利用技术”“低品位锂云母矿清洁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为宜春低品位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技术支撑。依托锂渣固废资源利用研发中心、锂渣固废资源利用产业化生产基地,开展碳酸锂尾渣综合利用研究,促进尾渣在建材行业规模化综合利用。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研发出锂渣直接替代土方填筑路基和大掺量运用于路面基层的应用技术等等。

2.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省科技厅在“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中设置“低品位锂云母矿清洁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锂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两个研发专题,争取科技专项经费1000万元。宜春天卓的“锂云母锂渣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上榜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获支持经费420万元;永兴特钢的“锂云母提锂副产品(锂渣粉)建材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列为市级揭榜项目,获专项资金100万元。争取省发改委对我市锂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锂渣处理)研究和推广应用予以支持。重点支持道路工程锂渣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锂电领域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锂渣标准化制备烧结砖示范工程锂渣高值化利用研发等四个领域。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对宜春江理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锂矿渣在道路路基中的利用示范工程2个项目进行支持,支持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3.推进锂渣消纳处理。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对锂渣在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中应用进行了系统研究,取得了很好的研究成果,今年4月出台“锂渣在水泥、混凝土等建材行业应用技术规范”预计全市能消纳锂渣100万吨、全省能消纳900万吨以上。锂渣还可制作烧结砖,全市和全省烧结砖行业分别具备450万吨、1500万吨的处理能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同济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按照公路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工程试验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的要求,对锂渣应用于道路路基修筑开展了深入研究和试验,取得理想的研究成果,完成编制《公路工程利用锂渣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路基工程》,并于2023年2月顺利通过了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一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评审,4月省市场监管局下达了2023年第一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目前,该标准正在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争取今年8月份出台。锂渣在路基填筑中消耗量大,每公里可消纳4万吨,且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住建局组织有关建筑业企业召开研讨会,推动所有高层建筑都使用尾渣加气空心砖,可消纳处理部分尾渣此外,在宜丰、奉新、万载、高安、袁州等地有序规范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模相当的锂渣消纳场,对企业确实无法处理的锂渣实行统一消纳收储,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发利用。目前,相关县市区都在有序推进锂渣消纳场建设,预计在今年底前后将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努力拓展锂渣综合利用新途径。加强研究锂渣综合回收锂、铷、铯等有价金属以及锂渣制备泡沫陶瓷、微晶玻璃、分子筛等高附加值产品技术,拓展锂渣消纳途径,提高消纳能力。抓好尾矿尾泥锂渣新型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待省科技厅将尾砂尾泥锂渣科研研发产品列入省建材行业目录后,聘请省建科院等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组织制定和编制使用尾砂尾泥锂渣新型墙材及建筑节能施工的规范、规程、通用图集和验收标准,并在全市积极推广应用。

2.持续支持锂渣消纳处理项目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锂渣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支持相关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企业优先办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锂渣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优先用地保障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支持。同时,继续督促袁州、宜丰、奉新、万载、高安等地加快消纳场建设,做到未雨绸缪,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关于宜春市有关部门应及早出台政策,规范行业标准,明确锂云母焙烧提取碳酸锂中杜绝加入尾泥。通过建立工艺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行业规范发展,杜绝因逐利中产生大量的“危废废渣”。”的建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出台政策标准。制定印发了《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锂电新能源等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从调优产业结构、强化产业基础支撑、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大绿色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等八个方面20条措施,为严密防范有效化解锂电新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遵循。制定了《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明确了含锂瓷土矿开采、锂云母选矿、二次提锂(含以工业废渣为原料进行提锂)、碳酸锂生产、锂电池回收等5大行业企业要严格执行的“标准”,为相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供规范手册。

2.加强固废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碳酸锂企业废渣环境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企业加强固废环境监管。组织召开碳酸锂行业企业一般固废规范管理现场推进会,向全市100余家锂电相关企业发放200余册《锂电行业一般固废管理台账》,指导选矿、锂盐企业建立长石粉、尾泥、锂渣等固废产处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3.推动问题整改。针对采选矿和碳酸锂生产企业(含转产涉锂陶企)前期手续不健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立“一企一策”整改台账,以“清单化、责任化、节点化”推动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下步工作打算

1.严格环评审批。严格项目执行的标准和污染防治措施,充分考虑尾砂尾泥锂渣处理可行性,日常监督监控的可行性,统一全市审批标准,规范管理。

2.防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各地政府迅速完成流域断面铊及氟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督促指导企业和有关污水处理厂及时完成铊及氟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排查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落实好锂电行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和非法处置、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帮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提升企业绿色化生产水平。

特此复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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