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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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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宜春市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晓雯(3273899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是否认领

不认领原因

市级主管部门

实施机关

备注

1

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该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

宜春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2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 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该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

宜春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3

省民政厅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变更注销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

该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

宜春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4

省民政厅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该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

宜春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5

省民政厅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宜春市民政局

市、县民政部门

填写说明:

1.省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按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内容填写。

2.市级主管部门填写省级主管部门对应的市直单位名称;

3.“实施机关”填写该事项实际实施机关,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事项,市级实施机关填写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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