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服务公开>权责清单

(实施机关8项)宜春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春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

序号

市级主管

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责任科室

1

市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建管科、农水科

2

市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建管科

3

市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市政府(由市水利局承办);县级政府(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建管科

4

市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农水科

5

市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建管科

6

市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建管科

7

市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市水利局;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建管科

8

市水利局

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建管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