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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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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人防办《关于各设区市人防办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定于2020918日上午10时,统一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在中心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防空警报起止时间:2020918日上午10时开始,至1015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试鸣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停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五、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广大市民因试鸣而出现恐慌,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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