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江西欣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35KV变电站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上发改能源字〔2023〕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江西欣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用电需求,同意建设上高欣荣35千伏输变电工程(2303-360900-04-01-969924)。
二、项目建设单位:江西欣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上高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变电工程:新建主变容量1×23MVA欣荣变,其中变电站电压等级35kV /(40V-170V)(高压绕组一次电压/二次电压),35kV出线本期1回,远期1回,均采用单母线接线;扩建110kV五里岭变电站35kV侧35kV出线间隔1回,并新增1套35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测控装置、1台过程层交换机和1面户外智能控制柜。
2.线路工程:自新建欣荣变电站起至110kV五里岭变新建35kV间隔止,全长2.75km,单回路架设,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19km,地埋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56km。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YJV22-26/35-3×300mm2交联聚乙烯电缆,架空段地线采用单根OPGW-24B1-50型光缆,电缆段光缆采用1根GYFTZY-24B1阻燃非金属防鼠咬普通光缆。
3.建设相应配套通信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动态投资为223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70.5万元,占动态投资30%,余下70%资金为银行贷款。
六、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八、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上高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证》(第0003487号),上高县自然资源局、上高县塔下乡人民政府、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询欣荣锂电35kV输变电工程配套35kV线路路径走廊的回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上高欣荣35千伏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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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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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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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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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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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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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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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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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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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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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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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2012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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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