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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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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事项办理项目范围 主审材料(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可容缺材料 容缺时限 受理地点 省级主管部门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按最新版本执行,当前执行版本为2017年本,见赣府发[2017]7号文)中的项目需办理 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划拨用地、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或同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函件替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的重大项目);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 项目开工前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投资项目审批处综合窗口 省、设区市发改委(负责基本建设项目)
省、设区市工信厅(负责技术改造项目)
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政府内部管理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需办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或同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函件替代);节能审查意见(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12]1824号)明确的重大项目) 项目开工前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业务科室(市政大楼东侧二楼) 省、设区市、县(市、区)发改部门
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政府内部管理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需办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项目开工前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省、设区市、县(市、区)发改部门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事项办理指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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