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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宜春市委会 2020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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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民革宜春市委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革宜春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市民革组织重大事务,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命秘书长,组成主任委员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宜春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宜春市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宜春市委员会本级。编制人数4人,3人为全额补助行政人员,1人为全额补助工勤人员。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3人为全额补助行政人员,1人为全额补助工勤人员,1人为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89.50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3万元,较2019年减少1.27  万元,下降33.4 %;本年收入合计86.97万元,较2019年增加2.46万元,增长2.91  %,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工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6.9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89.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6.97万元,较2019年增加1.18万元,增长1.38  %,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2.53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70.97万元,占81.6 %;项目支出16.00万元,占18.4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63  万元,决算数为8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52万元,决算数为74.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 %,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7万元,决算数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三)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万元,决算数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38  万元,较2019年增加2.55  万元,增长4.83  %,主要原因是:增加奖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3万元,较2019年增加5.13  万元,增长57.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较2019年增加0.11  万元,增长8.15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综治奖由该项目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决算数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6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4  万元,下降77.0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原因是未开展出国处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决算数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6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4万元,下降77.05  %,主要原因是外地民革组织来访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年初预算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5批,累计接待2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地来相关单位来宜调研交流和上级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长146.6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参政议政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评价总得分85.73分,结论为“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73分。参政议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参政议政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73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提交调研报告6篇,4篇被采用;二是在市政协大会期间,提交集体提案25件,获得优秀提案1件;三是全年全市民革党员反映社情民意18条,其中市政协采用2条,民革省委采用1条,被全国政协采用1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结转和结余金额略高。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2.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资金结余结转0.8万元,2019年末结余和结转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8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提高预算准确率,防止项目资金结余结转额过大,影响资金效率。二是严格按预算资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反映预算收入,以提高决算报表的准确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会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会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85.73分。我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民革中央、民革江西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发挥本会界别优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民革力量。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参政议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民革市委会三定方案核心职能,设立参政议政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活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民主党派经常性工作。依据2020年财政预算批复,该项目资金全年安排预算16.8万元,全年支出合计1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革中央、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发挥本党派别优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力争工作符合“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中共宜春市委、市政府发展规划及本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配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参政议政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评价依据:1.《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发〔2020〕7号)。2.民革宜春市委会2020年度会计核算资料。

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合理、客观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主要采取因素分析法和数据对比法综合评价。因素分析法评价项目运行的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数据对比法则反映的是项目运行的持续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专门项目考核评价小组;

2.制定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3.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4.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5.出具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市委会按照相关要求,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开展2020年参政议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合理设置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填写绩效自评表,对比年度目标值和全年实际值,对指标逐项打分,得出项目总分,最终评分为85.73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6分):依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市委会对该项目进行单独立项,项目的申请和设立过程都符合相关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2.绩效目标(6分):我市委会设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3.资金投入(3分):预算编制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均为参政议政、政党协商等民主党派经常性工作内容,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7分):项目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7分。

2. 组织实施(7分):我市委会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10分):按照市委会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提交数量占预计提交数量的比率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8.3分。

2.产出质量(25分):按照市委会获评优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纳数量占预计被采纳数量的比率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2.56分。

3.产出时效(3分):能够按照年初计划事项完成时间按时完成,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4.产出成本(3分):预算支出16.8万元,实际支出16万元,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20分):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完成预定任务,得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和全市农工党对市委会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满意度为96.72%,依据评分标准得9.87分。

项目评价合计得分85.73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及做法:1.强化领导2.加强监控

存在问题:一是进度控制不够精准;二是资金安排不够合理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不够专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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