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无网站)>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市九三学社组织重大事务,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命秘书长,组成主任委员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6 人,其中在职人员 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2.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9  万元,较2020年减少5.29万元,下降81.63%;本年收入合计 111.44 万元,较2020年增加15.78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财务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及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11.44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2.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12.63万元,较2020年增加11.68万元,增长11.57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预收一体化改革,以支定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97 万元,占 86.12 %;项目支出 15.63 万元,占 13.8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06万元,决算数为 1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1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11万元,决算数为 9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4%,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3万元,决算数为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万元,决算数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6.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30万元,较2020年增加2.78  万元,增长4.47 %,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3万元,较2020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45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5万元,较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3.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四)资本性支出15.27万元,较2020年增加15.27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3 万元,决算数为 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4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1.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万元,决算数为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3  万元,增长11.11 %,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 批,累计接待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外地来宜春交流学习考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 万元,增长94.06 %,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多,经费支出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6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参政议政”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通过建立了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评价小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对专项经费项目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该项目经评价小组综合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总得分97.5分,结论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我会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2.听取和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事务,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4.选举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组成同级委员会。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九三学社中央、九三学社江西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发挥九三学社界别优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推动宜春九三学社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任务:

1.举办1期参政议政培训班;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形成10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管理指标

30

预算编审管理

预算编制完整性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5

预算执行管理

支付进度率

100%

100%

5

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结转结余率

5%

0%

5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5

部门预算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100.00%

5

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执行率

95%

99.67%

3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2

产出指标

25

数量指标

形成调研报告数量(份))

>=10份

20

5

参政议政培训场次

>=1场

1

5

质量指标

调研报告形成率

>=98%

100%

3

培训人员参与率(%)

>=98%

100%

2

时效指标

提交报告及时率(%)

>=98

100%

3

培训会议召开及时率(%)

>=98%

100%

2

成本指标

调研计划成本

<=1.6万元

0.8

5

效果指标

35

社会效益指标

调研报告采用比例(%)

>=30%

30%

35

满意度指标

10

满意度指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98%

98.6%

1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主委任组长,分管副主委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小组,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评价资料,并进行整体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

评价小组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方案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

评价总得分97.5分,结论为从整体上看,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五)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2021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截留、隐匿、挤占,挪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2.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2.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数量上举办了1期参政议政培训,形成了20篇调研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质量上调研报告形成率达到100%,培训人员参与率达到100%。

时效上提交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培训会议召开及时率达到100%。

成本上节约了调研成本0.8万元。

(二)履职效果情况

调研报告报送上级部门后采用率达到30%,报送的社情民意获省政协采用10件,省委办公厅采用3件,九三学社中央采用7件。

(三)社会满意度

通过调查问卷,走访会员等方式,收集社会和广大九三学社会员对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的意见建议,满意度为98.6%,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原因分析

通过对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分析,我委在调研计划成本中存在偏差。原因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2.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管,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绩效自评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参政议政

主管部门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4

15.63

15.6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4

15.63

15.6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举办1期参政议政培训,形成10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举办参政议政培训,形成20篇调研报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形成调研报告数量(份)

>=10份

20

10

10

参政议政培训场次

>=1场

1

10

10

质量指标

调研报告形成率

>=98%

100%

10

10

培训人员参与率(%)

>=98%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提交报告及时率(%)

>=98

100%

10

10

培训会议召开及时率(%)

>=98%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调研计划成本

<=1.6万元

0.8

10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调研报告采用比例(%)

>=30%

30%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98%

98.6%

100

10

总分

100

9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参政议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我为组织对 2021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工作,形成了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九三学社市委会“三定方案”核心职能,为保障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设立参政议政专项支出。

参政议政专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活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民主党派经常性工作。

本项目资金年初安排预算15.63万元,全年支出合计15.6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九三学社中央、九三学社江西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发挥九三学社界别优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推动宜春九三学社高质量发展。

阶段性目标:

1.举办1期参政议政培训班;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形成10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通过对九三学社市委会参政议政专项经费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评价对象:本次预算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纳入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参政议政项目的预算资金,合计15.63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有关要求设置,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及满意度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决策指标

项目立项

5

绩效目标

6

资金投入

4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

9

组织实施

6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20

产出质量

15

产出时效

5

产出成本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合计

100



①决策:占权重15分。用于考核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三个方面。

②过程:占权重15分,用于考核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两个方面。

③产出:占权重45分,用于考核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六个方面。

④效益:占权重20分,用于考核社会效益方面。

⑤满意度:占权重5分,用以考核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3.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了文件核查、深度访谈、财务核查、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并对采集的数据作详细的分析和统计。文件核查主要用以核实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以及项目运行的各项要求,从而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范围;深度访谈则是对项目实施负责人进行,用以从整体上把握项目的基本情况;财务核查则是通过专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财务凭证,掌握专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实地调研则是通过财务人员调查实地情况,了解掌握工作专项项目的产出和效果;问卷调查则是对掌握专项项目的相关受益群体进行调研,了解其对工作专项项目实施的真实看法及满意状况。

4.评价标准

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主要有: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计划、目标、预算或定额等数据作为绩效评价标准。计划值作为评价的指标旨在通过将实际完成值与预定值对比,找出两者的差异,从而达到评价目的。但由于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计划标准的制定要求较高。

(2)行业标准

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和制定的该行业评价标准。行业标准可方便财政部门对各类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纵向的或横向的比较分析;行业标准具有易取得性、权威性和客观性,广为评价工作者使用。

(3)历史标准

以绩效评价指标的历史数据作为样本,运用一定的统计学方法,计算出各类指标的平均历史水平。在运用历史标准进行评价时,要对其根据价格指数、统计口径或核算方法的变化对历史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专门项目考核评价小组;

2.制定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3.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4.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5.出具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 90(含)--100 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 80(含)--90 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 60(含)--80 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差。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核查、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0.38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表1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一览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决策指标

项目立项

5

5

绩效目标

6

5

资金投入

4

3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

9

7.5

组织实施

6

5.5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20

20

产出质量

15

15

产出时效

5

5

产出成本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合计

100

95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度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专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但是存在前期规划不足不完善、后期项目跟踪保障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最终总体评分为9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5分):根据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三定方案”职能,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参政议政专项,经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绩效目标(6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是有待进步一细化和明确,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资金投入(4分):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工作开展所需,但存在部分列支无关项目开展的现象,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9分):项目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均为100%,但是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据评分标准得7.5分。

2. 组织实施(6分):项目管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分):项目产出调研报告20篇,举办参政议政培训班1次,完成了项目数量目标,依据评分标准得20分。

2.产出质量(15分):项目质量指标调研报告形成率和培训人员参与率均为100%,达到了预期目标,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3.产出时效(5分):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计划按时完成,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4.产出成本(5分):项目节约了调研成本0.8万元,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20分):项目产出社情民获省政协采用10件,省委办公厅采用3件,九三学社中央采用7件,产出质量达到目标,依据评分标准得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和全市九三学社社员对市委会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满意度为98.6%,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项目评价合计得分9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项目目标设定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项目资金管理和过程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有关建议

建议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便更好的推进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真正提升部门绩效管理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