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春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宜春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为提升“打非治违”执法震慑作用,现公布一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案例一:万载县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案
基本案情:2022年9月8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万载县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引线中转库违规超量存放引线。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裴某擅自从事挖掘作业活动造成燃气管道泄露案
基本案情:2022年8月25日,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宜春大道巡查至宝利社区1号安置地时,发现裴某擅自从事挖掘作业活动,现场造成燃气管道损坏和燃气泄漏。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裴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李某使用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违规营运案
基本案情:2022年9月12日,袁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袁州区宜安公路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李某驾驶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违规进行货物运输。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袁州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樟树市某酒吧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基本案情:2022年8月22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依法对樟树市某酒吧进行举报投诉核查,发现该酒吧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樟树市某酒吧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万载县王某驾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案
基本案情:2022年9月12日,万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万载县境内国省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王某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存在严重超载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万载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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