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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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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我市继续加强了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工作。今年,我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采取市县联动、协同配合、突出重点、惩教并举的方式,持续抓好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反复开展督导检查,有效压实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止8月中旬,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395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等10788家,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2516份。

二、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6月8日,市卫健委印发了《宜春市民营医疗、医养结合和核酸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抽调卫生监督、院感、检验等专业人员集中对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采取不打招呼、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核查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疫情报告、发热病人处置、病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核酸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核酸检测实验室重点检查检验室资质和布局、人员资质、标本采集和管理、实验室质控和安全管理、结果报告、人员培训和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情况。督查中发现了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存在疫情防控不够紧实、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8月5日,市卫健委下发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夯实防控责任。

三、切实加大传染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在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过程中,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既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积极帮助指导各问题单位整改完善、改造提升,同时,又加强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单位的查处力度,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据统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全市累计办理传染病防治类行政处罚案件258件(含消毒产品类案件51件),处罚金额共873810元,有力地震慑了涉传染病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传染病防治管理秩序,保障了广大群众健康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重点突出预防接种、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尤其将持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巡回督导和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查未按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行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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