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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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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医疗机构,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的内容作如下公示: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汤辉

负责人:汤辉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高镕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高镕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李绍员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老年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杜晓红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老年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杜晓红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冷小兵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冷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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