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医疗机构,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的内容作如下公示: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汤辉 负责人:汤辉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高镕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高镕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李绍员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老年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杜晓红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老年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杜晓红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高镕 负责人:冷小兵 |
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院 法定代表人:李绍员 负责人:冷小兵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