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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监局:开展“放射卫生整治提升年” 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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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市放射诊疗安全和质量管理,按照市卫健委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放射卫生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卫法监字〔2021〕3号)的要求,近期,市卫监局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安排,对市直管的21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放射卫生整治提升年”专项整治行动。

​  此次专项行动在放射诊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重点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校验、变更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检测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未为受检者配戴防护用品、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问题,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卫监局将继续加大对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管力度,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对各县(市)区“放射卫生整治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实现对全市放射诊疗单位监督检查全部覆盖,切实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放射诊疗秩序,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何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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