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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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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开局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救援事业科学发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指导未来五年我市消防救援事业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项目及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全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消防体制改革大考喜获丰收。圆满完成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工作,组建完成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队伍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全面落实了消防救援人员各项优待政策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队伍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显著增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高效完成了灭火救援和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涌现出了被应急管理部荣记集体一等功的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谷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结合宜春火灾斗争实际,持续开展精准消防安全治理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具有地域特点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一大批顽症痼疾,重点场所、行业和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综合利用社会力量、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强化火灾防控能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同比“十二五”时期,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共发生火灾5664起,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比“十二五”时期,全市火灾起数上升了24.68%,亡人数下降了4.5%,伤人数下降了66.67%,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46.85%,较大火灾起数持平,同为2起,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十三五”期间全省火灾基本情况

年份

起数

亡人

伤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2016

1048

5

3

1409.50

2017

1125

10

0

1928.07

2018

1242

3

1

1942.25

2019

1119

2

4

3534.33

2020

1130

1

1

3770.02

合计

5664

21

9

12584.17

同比前五年

24.68%

-4.5%

-66.67%

46.85%

备注: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全面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政府累计投入消防经费57559.09万元,投入装备建设经费12300余万元,购置消防执勤车辆49辆、10台排烟灭火机器人、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6.36万余件(套),“4 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配备完成率为66.7%,多用途、高性能特种装备比例大幅提升。新建城市消防站1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84个,相较于“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80%、411.3%。市级战勤保障及训练基地已投入使用,省级山岳救援训练基地正在开工建设。新增市政消火栓4590个,现有数达5950个。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能定位,挂牌成立省山岳应急救援机动大队。针对高、低、大、化、密等灭火救援重难点及地震、山岳、水域等典型灾害事故,在全市组建5支专业攻坚队伍、14个攻坚组,编制13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要点,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决策指挥、前置备勤、协同作战等机制,实战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5379起,出动消防车28043辆次、指战员175250人次,营救被困人员4155人,疏散群众11012人,抢救财产价值10.967亿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亡人事故,打赢了2016年“4.25”樟江化工爆炸燃烧事故,“11.24”丰城电厂坍塌事故救援,2019年“7.21”靖安县高湖镇吕阳洞“驴友”被困救援、“7.21”明月山景区突发山洪118名游客被困救援、2019年“7.25”宜春市袁州区坛前路商住楼火灾、2020年环鄱阳湖流域抗洪抢险等大仗险仗,赢得了广泛赞誉。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接警出动基本情况

年份

火灾

扑救

抢险

救援

反恐排爆

公务

执勤

社会

救助

其他

出动

起数

2016

1048

408

0

1

220

8

1685

2017

1125

424

0

0

355

14

1918

2018

1242

1023

0

83

653

19

3020

2019

1119

2295

0

606

754

15

4788

2020

1130

1334

0

419

702

381

3968

合计

5664

5484

0

1109

2684

437

15379

备注: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队伍应急状态建设成效明显。按照实体化运转、战斗化准备、快速化反应、专业化指挥要求,配套出台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管理规定》,落实固化“值班干部24小时在指挥中心坐班值守、各级值班备勤人员24小时手台监听、全体作战指挥员入灭火救援指挥群”执勤模式和应急状态专项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响应、力量调度、指挥决策、专业指挥等实操实训,选配用好灭火救援专家组,全力打造“实战型”指挥中枢。加强信息资源交互共享,联合公安、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初步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响应合作架构。深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四联”工作,将全市具备24小时执勤条件的152个专职队(含城市专职队、乡镇专职队和企业专职队)全部纳入多元化社会力量联合调度辅助决策系统,最大限度发挥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点多面广”、“打早灭小”实战优势。

  ——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同步规划推进。依托“云上宜春”智慧城市,研发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智赣119”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建成1个市级平台、9个县级平台、10个行业分平台、24个社区子平台、7大管理系统(火灾报警、消防用水、安全用电、市政消火栓、NB智能感烟、消防维保管理和多元化社会力量联合调度辅助决策系统),安装消防物联网终端社会单位1274家,各类终端设备8万余套,连接点位数211202个,市场化运用已全面铺开。全力推动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卫星通信网实现各级贯通,规划搭建北斗指挥调度平台、实战指挥平台、图像综合管理平台三大平台级应用,推广应用消防移动指挥终端,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14支,专兼职通信保障人员50余人,列装城市重大灾害应急通信系统1套、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1辆、静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1辆、轻型卫星便携站1套、卫星电话31部、4G图传设备40套、北斗车载定位终端110台、超短波电台310台、无人机17架等通信装备,构建了“上下一致、立体协同、衔接紧密、运行有序”的消防应急指挥通信体系。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不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开展了“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培养了15万余名“准消防员”,受训人员参与或独立处置的火灾占全市总警情近23%。先后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身边灭火英雄”以及学校、社区优秀消防宣传大使等评选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市组织各类大型消防主题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等6千余场次;在公共传播媒介滚动播放消防常识4千万次,开辟新媒体合作平台,先后通过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直播活动,累计观看人数400万人,获得点赞580万余次;宜春消防微信、微博、抖音、头条、快手等新媒体矩阵平台均进入全国消防影响力前一百名。

(二)形势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发表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和机遇期,随着国家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以及产业模式换档升级,应急支撑机制滞后、隐患问题交织叠加及新旧消防风险并存等情况不同程度显现,加之“全灾种、大应急”职责要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出风险攀升、矛盾叠加、区域失衡的显著特征。

  ——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大量增加,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骤增。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市场主体20余万个,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906家、高层建筑2463栋、锂电新能源企业89家、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28家(其中体量超10万平方米以上的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27家。尤其是城中村、老旧小区、“多合一”“九小”场所等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风险叠加交织,火灾发生机率仍然较高。同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衍生出新的风险隐患,交通工具火灾占比逐年上升,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

  ——消防安全责任尚未压实。受国家、省级机构改革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尚不清晰,作用发挥不明显。乡镇、街道办事处缺乏专业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公安(派出所)、应急(安监站)以及消防等部门,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管控盲区,乡镇、街办基层末端监督力量薄弱,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患自查措施不力,自主管理能力较差。

  ——队伍综合救援能力亟需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国家队,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的应对准备不够充分、专业人才相对短缺、综合能力亟待提升,空勤、矿井、深水、工程、遂行医疗等专业领域救援经验仍属空白,缺乏快速反应的机动力量和拳头队伍。尤其是面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各地防灾减灾资源社会化、模块化、集中化程度不高、联勤联动机制弱化、多元消防力量重建轻管、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依旧突出,运行效率难以满足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需求。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地方消防经费总量基数较低,消防经费、队站、力量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模不足,应对特别重大灾害的应急物资干线运输和末端投送手段单一、运力不足以及“72小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较为突出。城镇市政消防水源欠账较多,部分新(改、扩)建道路没有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较差,缺少驻地消防力量和消防水源现象较为普遍。“十三五”期间,城市消防站缺建24个,缺建率47%,消防救援车辆量多质弱,高精尖消防车、战勤保障车占比仅9.7%,“高低大化”、水域、山岳、地震等专业和特种装备配备不足。

  ——消防信息化建设有待完善。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各地在“智慧消防”建设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方面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及日常运维成效不足,“智慧消防”实践运用效能不高。全市消防信息化发展不均衡,每年投入信息化建设的经费较少,且缺乏人才体系培养。在系统平台方面,全市智能接警、精准定位、作战监测等智能功能有待研发完善,“一键式”调派、“一张图”指挥等愿景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灾害事故的预警发布、情况通报、态势感知,缺乏权威统一的信息汇聚平台,一定程度影响了应急管理质效。

  ——消防宣传教育理念还需改进。重传统宣传思维、轻理念改革创新。思路理念与新时期消防宣传工作形势不相适应,没有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关系,不擅于运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新手段新方法开展消防宣传。在展现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新形象、新作为方面着力较多,开展火灾防控、社会化科普宣传有所弱化。重教育提示性宣传、轻管理责任制宣传。在火灾防控宣传的主题和重点上,突出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忽视针对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法律法规普及的宣传。基层单位宣传工作普遍存在走过场,在人员征召和装备配备上相对滞后,以至于专业的事没有专业的人来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固强基础、健全机制,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转型升级,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共绘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更加可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个至上”,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统筹好消防安全与发展、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消防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积极回应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坚持综合治理,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筑牢火灾防控防线。

  坚持科技支撑,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推动消防装备、应急通信、战勤保障转型升级,深度融合现代化科技、信息化技术,将“智慧消防”纳入宜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向科技要战斗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救援事业要紧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

  ——消防安全形势更加平稳。杜绝重特大火灾,防范较大火灾,减少亡人火灾,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监管力量覆盖城乡,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不断提高,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建成区面积57平方公里需建设一个消防站的要求,新建消防站不少于24个,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应建尽建,消防车辆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公共消防设施全面加强,覆盖城乡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综合应急救援更加高效。应急联动响应更加顺畅高效,新型作战训练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战勤保障模式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职责要求,建强高、低、大、化、密等灭火救援重难点及地震、山岳、水域专业救援,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科技支撑更加有力。“智慧消防”全面建成,大数据、物联网、5G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火灾防控、作战指挥、队伍管理、物资装备、公众服务系统等消防领域深度应用,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力争达到20万,开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全面形成“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公众服务普惠便捷和应急通信融通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

  ——消防人文环境更加优化。消防职业社会辨识度明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行业领域消防培训覆盖全员,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准消防员”遍布城乡,人人参与的消防安全社会风尚蔚然成风。

“十四五”时期全省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城市消防站数量(个)

27

51

预期性

2

城市消火栓数量(个)

5950

11950

预期性

3

消防车辆数量(辆)

120

160

预期性

4

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个)

408

1308

预期性

5

消防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数占比(%)

54%

84%

预期性

6

公众消防安全满意度(%)

90%

100%

预期性

7

消防经费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率(%)

0.7

0.75

约束性

8

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

8

20

约束性

9

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分)

54.6

7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政府每年下达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每半年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机制,考核巡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落实“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机制、有经费,并进行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城市新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负责领导管理区域内消防工作,履行同级政府相关消防工作职责。各地落实地方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多渠道扩充一线消防监督力量。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依法落实消防监管法定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加强经费保障和检查督办。建立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每年选取1—2个重点行业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提升行业部门消防管理水平。分级组建由专家学者、技术骨干、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领域人才组成的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

  3.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范畴。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并强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探索试行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所。各地针对老旧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突出风险,每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乡镇、街办、社区要落实“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常态化防控工作,依托网格管理组织、力量、机制,加大网格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力度,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4.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编制社会单位火灾风险指南,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考核制度,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

  5.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依据宜春市政府出台的《宜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火调技术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坚持原因调查和责任处理并重,对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逐起组织延伸调查,按照火灾延伸调查工作规则和工作指引,切实提升调查质量,及时推动火灾突出问题整改,依法追责问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宜春市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协作暂行办法》,强化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调查移送。依照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6.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教育、民政、文旅、商务、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2021至2025年,每年选取1至2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达标化创建。2021年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2022年推动学校与养老院、2023年推动文物和宗教、2024年推动高层和宾馆、2025年推动医院,逐年树立各行业标杆示范单位,推动行业部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7.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宜春赣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强化锂电企业、盐化企业、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实施精细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根据地域、行业火灾灾害和消防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按等级启动实施专项整治。聚焦高风险场所和重点领域,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安全,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2021年起,将高风险场所消防治理列入政府年度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研判论证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健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8.强化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科学制定规划,强化整治措施,着力解决集贸市场、多产权单位等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做到“应挂尽挂”。

  9.创新消防监管方式。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实施“互联网 监管”,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强信用监管,将消防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探索消防安全强制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作用。

  10.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全面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和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打造“三员一队”。各地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扩充一线消防监督力量。优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制,培育壮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才队伍,推动建立赣西片区消防技术鉴定站。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人员执业标准等配套制度,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才队伍,到2025年,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单位100%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鼓励其他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培育引导社会消防协会、社团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指导协调企业规范从业。

  (三)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1.推动消防规划编制实施。2021年,各地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同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时进行修订编制。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超前规划布局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要筑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依托乡村振兴规划,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十四五”中期,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到“十四五”期末,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1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统筹规划建设消防站点,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站点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建成区面积5—7平方公里需建设一个消防站的要求,新建消防站不少于24个。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建队。县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各地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所有新(改、扩)建道路按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2021年,新增市政消火栓1800个;2022年,新增市政消火栓2000个;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6000个,总数达到1.2万个,完好率不低于98%,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推动集中供水的乡镇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

  13.健全战勤保障力量体系。完善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组建60人标准的保障编组,配齐配强应急车辆及物资,提供持续不少于72小时的后勤保障。推动市、县两级战勤保障机构实质性建设,配齐人员装备,提升大批量、成建制、长时间、多灾点任务遂行保障能力。2021年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奉新大队、高安大队、樟树大队构建“1 3 N”战勤保障力量体系,形成“市内1小时、县(市、区)内半小时”保障圈。2022年市、县两级建立卫勤保障实体化运行机制,实现“平时保障消防指战员医疗康复、战时应急卫勤遂行作战”目标。采取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外聘员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战勤保障队伍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形成“多层级、一体化”战勤保障力量体系。

  14.配强现代化应急装备。按照“优化结构、适度超前”配备原则,加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高低大化”特殊火灾等专业防护装备的配备,优化消防车辆配备结构,完善第三方装备效能检测、质量验收、维护维修、管理保障机制,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2025年前,全市推广运用装备管理系统,提升全寿命、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水平;市本级完成呼吸器充气维修和气瓶水压检测、侦检器材校验、防护服装清洗维护等室站建设;县(市、区)完成“4 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配备。十四五期间不断完善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山岳机动大队救援装备配备,完成地震、化工、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水域等各类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到“十四五”期末,形成“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应急救援装备体系,消防员基本防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5.实现应急装备物资立体投送。在加快构建市域“1 3 N”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基础上,扩大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加强全地形、模块化运送装备配备。2021年各县(市、区)立足现有条件完成本单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升级改造,分级分类结合本辖区灾害事故特点落实储备标准,模块化储备各类重大灾害事故应急装备物资。2022年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全面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配套设施,配齐运输车辆、搬运机械,提升储备模块化、包装单元化、装配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水平。统筹实物储备、企业协议储备和社会生产力储备,健全应急装备物资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机制,整合投送资源,综合运用物流仓储等社会力量,建立紧急运力调集、跨区域优先通行、战勤物资征用补偿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形成“快速响应、模块储运、多元投送”的应急装备物资投送体系。

  (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6.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市、县二级层面,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职能,建立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处置、领导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密切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形成“大应急”合力。强化各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年,建实建强省山岳应急救援机动大队,确保人员选拔到位、装备调配到位、设施建设到位,通过上级综合救援能力评估,具备专业救援能力。重点推进地震、化工、水域等专业队建设,2021年,加快推进和完善地震、化工、水域等专业队编队建设,联合多部门开展实战演练。

  17.壮大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深入推进《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贯彻落实,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政策和考核考评办法。明确城市、乡镇两级建队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依法建队,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建尽建、每镇一队”的思路,逐步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站17支,新增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373人;新建及规范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0支,新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527人,保证一级乡镇专职队不少于15名队员,其中专职队员不少于8名;二级乡镇专职队不少于10名队员,其中专职队员不少于5名,万人消防员占比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到2023年推动完成蓝天救援队、矿山救护队等民间救援力量组织的队伍整合,融入“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并达成资源共享机制,按照志愿者服务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要求,推进属于建队范围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推动未纳入建队范围的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品企业建立工艺处置队。积极发展农村志愿消防力量,2021年,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2022—2025年,建成率分别达到50%、70%、90%、100%;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由村干部、村小组长组成的社会消防力量组织,落实每日派员值班备勤制度。鼓励和规范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机制,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建立微型消防站。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

  18.优化战斗力生成模式。以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业务训练大纲》为牵引,分层级、分岗位、分灾种开展竞赛考核活动,大幅增加实战指挥类、技能应用类、装备实操类、紧急避险类科目比重,积极探索整建制基地化轮训新模式。针对典型事故灾害类型,每年定期开展全要素、高仿真、多力量协同的跨区域综合实战拉动演练,实施模块化调集、跨区域投送、大兵团指挥、信息化研判、前后方协作等专项训练,不断提高“打大仗、打恶仗”能力水平。建立适应任务需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资质认证体系,全面实施指战员等级资质评定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着力提升评(鉴)定工作的系统性、权威性、规范性,将评(鉴)定结果与职级晋升、保障待遇实行挂钩,真正激发指战员提质强能的内驱动力。持续推进市本级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和现有消防救援队站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消防训练基地,2021年,市本级训练基地建成适应全灾种作战需要的实战化训练平台,现有消防救援队站训练设施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到2025年,市本级训练基地建成火幕墙训练区、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建筑倒塌事故处置区、地下建筑火灾处置训练区、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心理行为训练区等模拟训练设施,并达到国家标准。

  (五)深化消防科技信息应用

  19.强化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围绕“六化”建设目标,着力建设立足市、县两级政府层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21年,完成市本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2022年,70%以上县级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到2023年,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率达到100%,各类应用系统高效运转。推进“一张图”指挥平台建设,2021年,完成执勤实力、消防水源、重点单位、道路交通、“天网”、气象、水文、地震、文旅、智慧消防等基础作战信息数据接入指挥平台;2022年,研发接入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2023—2024年,逐步接入行业部门、社会联动力量数据资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全面实现一体化战备值守、预警研判、信息发布、力量调度、联合指挥、作战监测、事故评估等功能。加快119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2021年,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有条件的民间志愿救援队、专业救援机构、大型工程机械企业等力量纳入119统一调度,并完成119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2022年,完善报警定位精度校准、多元力量“一键调派”、作战资源图上标注、移动终端同步接入等实战功能,全面确保平台功能适度超前。

  20.推进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1年,全市所有队站配齐配全前突通信车、无人机、单兵、布控球、卫星电话等基础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建立队站应急通信保障组,提升一线消防通信保障能力。加快消防救援领域各类无人机、智能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集群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全面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逐步配齐配强“公专融合”通信设备、聚合通信设备、卫星通信、水下通信、远距通信、现场自网等“高精尖”应急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为消防救援队伍提供“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应急通信保障。

  21.加快“智赣119”应用。将“智赣119”建设应用融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一体推进,推动落实2亿元用于落实“智慧消防”建设和运维服务,构建“政府主导推动、激活市场活力、健全法治保障、鼓励安全消费”规模化应用推广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升级“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功能,探索防消一体建设模式,有序研发“智慧感知、智慧评估、智慧指挥、智慧管理、智慧保障”等功能模块。抓好《消防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接口规范》《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物联设施设备接口规范》的贯彻,源头规范消防物联网建设,保障数据汇聚共享。探索建立国有电信运营商、保险机构、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企业和消防设施施工及维保服务企业纳入消防物联网建设。卫健、教育、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测监控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重点单位改造升级消防物联网,养老福利机构、“三合一”场所等普及安装NB-IoT消防智能终端设备。

  22.加强消防科技创新。构建开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创新体系,用好宜春学院等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引导地方科技公司和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推进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智慧消防”软硬件产品以及无人化、智能化高精尖消防装备的升级研发,建立共同投入、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新型装备示范配备和定型列装,推动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市本级落实专项科研业务经费,用于技术革新、技术鉴定、产品研发、科技考察调研等。依托跨地区、跨部门应急救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承办务实创新项目,持续扩大对外业务交往,聚力打造宜春消防应急救援的“智慧大脑”。

  (六)强化消防法制政策保障

  23.推进消防法制和技术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清理、修改、完善与消防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不适应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参与地方消防标准制修订。2021年,支队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定出台《宜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2023年前,制定出台《宜春市消防条例》。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法规规章,积极开展消防立法工作,制定“短、平、快”整治措施或规范性文件。

  24.健全消防职业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优待和职业保障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看病就医、伤亡抚恤、家属随调、住房保障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等社会保障机制;抓好《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落细落实;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将改革性、奖励性补贴,高危补助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将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纳入各级工会组织,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消防荣誉体系建设计划,2021年,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评比、表彰奖励体系,落实“春节”等重大节日党委政府走访慰问和“送奖到岗、送奖到家”机制。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5.夯实消防宣传工作基础。积极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2021年,建立市级消防演播室,强化市级全媒体中心运营,建强县(市、区)级消防宣教站,完善和配备信息处理类装备、应急处置宣传装备、宣传编辑装备、消防宣传教育装备、消防宣传通信装备。2021年市级配备多功能大型消防宣传车、新闻采编车,2021—2023年,按照30%、60%、100%的进度,县级城市完成消防宣传车配备。2021年市本级因地制宜启动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广场或街区,同时利用楼宇视频、LED显示屏、KTV、电影院等载体向社会单位免费投放消防公益广告等消防安全提示标语。

  26.发展壮大群防群控力量。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按照每年4.5万的任务进度,到2025年新增22.5万“准消防员”。推进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2021年,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完成消防志愿者队伍组建,常态化开展消防志愿活动;每年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800人,2025年,全市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4000人。广泛发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上门检查提示和送平安服务。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城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机制,全面延伸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触角。

  27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创作消防题材文学、艺术作品,推出特色鲜明的宜春消防卡通形象、动漫作品,引导电商、快递、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依托农村广播系统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对老人、儿童、务工人员、特殊工种等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

  (八)优化消防职业人文环境

  28.加强消防职业文化建设。突出文化建队、文化润队、文化强队,推出一批反映宜春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拍摄一批消防救援题材宣传片,提升消防文化品牌普及率。将文化建设纳入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车辆、队站外观等标识规范和队史馆(荣誉室)建设达标,建队(站)时间不满3年的单位,队史馆(荣誉室)推缓至队(站)建成后2年内建设达标。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基本文化活动制度,做到“训练战斗有口号、队列集会有歌声、周末假日有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每月体育有比赛、重大战斗有慰问”。加强能力素质培训教育,健全队伍与地方联合办训、岗位业务分类施训、上挂下派交流轮训等培训教育模式,建立健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支持指战员提升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不断增强消防指战员的能力水平、战斗精神、作风纪律、品德修养等软实力。

  29.建强科学完备人才队伍。制定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完善人才招录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按照“打造一批工匠型消防员、培养一批专家型指挥员、引进一批紧缺型人才”的思路,重点围绕全灾种实战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定向培养和聘请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抓紧招录培养一批队伍建设发展亟需的专业人才。完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消防救援队伍人才纳入各地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支持各类消防救援人才参评各级荣誉奖项评选,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增设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岗位津贴。

  四、重点工程

  (一)省级山岳专业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一座“贴近实战、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师资雄厚、运行高效”的省级山岳救援训练基地,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培养优秀山岳救援专业人才;建立一支以赣西地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山岳救援常备专业队伍,打造具备国家级标准的山岳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江西样板,推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山岳救援训练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2021年建成模拟训练区和培训中心并投入使用,完成整体建设任务。

  (二)市级专业队建设工程。面向全市较大以上规模的灾害事故救援处置任务,建设宜春市消防救援队伍市级专业队:根据辖区区域分布和灾害特点,以片区为单位,按照“实战是第一标准,增援是第一主力,攻坚是第一使命”的要求,根据“平时化整为零,战时聚组成队”的思路,以做强特勤站为突破口,依托丰城、樟树、高安、市本级特勤站建实5类(化工、高层、地震、水域和冰冻雨雪)应急救援机动专业队;吸纳全市现有执勤站建立的高层、地下、化工、山岳、冰冻雨雪、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倒塌、道路交通等8支专勤救援队伍力量,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及跨区域增援任务;2023年前建立省级标准的水域救援常备专业队伍。

  (三)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重点推动、共建共用”的原则,重点开展应急救援领域、队伍管理领域、公众服务领域的物联感知前端建设,构建全域覆盖的感知数据采集体系,提高数据的准确性、鲜活度、生命力。加快消防无线通信网建设,通过改造原有350M无线通信网,接入省级370M核心网,实现基站信号覆盖不低于辖区面积的80%。支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及消防队站配备移动基站等设备,通过卫星通信网、公网、有/无线专网等方式“随遇接入”,2021年,开展全市消防370MPDT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2022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全部完成建设;到2025年,网络覆盖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完善全市“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运维中心,推动消防智能终端连接设备规模化。

  (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1年,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机制,定期调查评估。以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立足宜春实际,将VR虚拟现实影像、仿真模拟技术、触电模拟体验、全息火灾警示等“黑科技”融入消防主题公园建设,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档升级,2022年创建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五)立足宜春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现状,着力填补城乡消防力量空白,构建完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17支,新建及规范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0支,推出“精品”城市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分别为5支、30支。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力量配备标准,以“特勤站45人、一级站35人、二级站35人、小型站15人、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人、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的标准,完成已建消防队站人员补充和新建消防队站人员招录,2021年至2023年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600人,其中2021年200人、2022年200人、2023年200人,基本实现各类消防队站满编执勤。2024年、2025年按照上一年度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5%的比例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到“十四五”期末,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达900人。

  (六)新时代优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岗位人才培养计划,突出培养实践型业务骨干,兼顾培养科研型专家人才,2021年至2023年,灭火救援、消防监督岗位至少培养1—2名全省拔尖人才,分条线分岗位培养10名工匠人才;到“十四五”期末,灭火救援、消防监督岗位力争培养1名全国拔尖人才,分条线分岗位完成30名工匠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青年管理指挥人才建设计划,每年培养1—2名,建强后备领导干部力量。实施消防员业务技能工匠人才建设计划,按照管理、作战、训练、装备、通信、特种车驾驶员等岗位和地震、水域、地质灾害等灾种,每年分类培养20名左右的行家里手,切实提高基层一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审批。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规划》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把规划落实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实施。要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动《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从严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健全消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地方消防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在法规、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同步出台相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规划与各地相关专项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市、县级财政要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消防事业的扶持和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重点扶持。

  (三)强化评估问效。各级政府要完善《规划》实施督查评估机制,定期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报《规划》实施的进度,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市政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督办、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规划确定事项未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和保障落实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名称解释

  2.“十四五”期间宜春市消防救援队伍营房建设项目

  规划表

  3.“十四五”期间宜春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一览表

附件1


名称解释


  1.“高低大化”:指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和化工企业。

  2.“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指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 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管模式。

  3.“4 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指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登高平台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大型水罐消防车以及结合辖区特点选配1辆特种灾害救援车辆。

  4.“三员一队”: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和消防便民服务队。

  5.“坐班、监听、入群”:指各级值班干部24小时在指挥中心坐班值守、各级值班备勤人员24小时手台监听、全体作战指挥员入灭火救援指挥群。

  6.“四联”:指联勤、联训、联调、联战。

  7.消防宣传“五进”:指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8.“一警六员”:指一线社区民警、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

  9.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0.“九小场所”:指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馆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

  11.“1 3 N”战勤保障力量体系:以市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为主基地,依托樟树、高安、奉新3个战勤保障分队为分基地,其他县(市、区)多点布局、就近保障。

  12.“智赣119”:宜春市智慧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

  13.“六化”:指信息自动化、图像可视化、调度扁平化、指挥智能化、资源多元化、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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