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春节停产企业已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为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各地应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是严格履行验收程序。首先企业要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开展自查,然后向县市区应急局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乡镇园区初审后报县(市、区)再逐一组织验收。请各县(市、区)每天将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报市局安全监管科室备案。
二是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把关。各地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件齐备一家,验收一家,通过一家”的要求,切实把好复工复产验收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措施。要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外委作业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类人员”未按要求配备、未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未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同时,各地要开展复工复产督查检查,严厉查处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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