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及“三区”安委会、减灾委,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减灾委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赣安办电〔2022〕5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安全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
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火源和人员管控,森林消防救援队伍要前置驻防、打早打小;扎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大防寒防冻救灾应急物资采购力度;按就近调拨的原则,切实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
二、市交警支队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以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为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和管控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充分融合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力量,积极开展安全劝导工作,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违法突出、车流集中”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重点路口见警力”。
三、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打击非法运营、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春运期间的违规企业、车辆、驾驶员实行顶格处罚;进一步运用好第三方监控平台,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
四、市公路局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大全市国、省道范围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校车通行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五、市消防救援支队
加大对大型综合体、医养中心、商住混合体、电影院、 室内冰雪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薄弱区域的消防检查力度,严防“小火亡人”;消防救援力量要保持战备状态,发生灾险情要迅速出动,切实做到迅速抢护、有效处置。
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针对冬季和节日用气增多的情况,加强安全宣传,重点排查整治小吃店、餐馆等场所用气安全隐患。
七、市住建局
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措施,严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坚决打击赶工期、抢进度、非法转包、违规挂靠等行为。
八、宜春车务段
强化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尤其是要针对低温雨(雪)天
气做好铁轨、供电等设施的维养和除冰工作,保障铁路运输正常运行,确保旅客安全;加强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调度工作。
九、市公安局
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极端天气或超出容量极限出现
伤亡事故。
十、市文广新旅局
对景区景点、游乐场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
十一、市市监局
对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密切关注降温对农业设施的不利影响,指导农户加强农业设施的防风、防寒等措施,做好在田作物防灾工作。
十三、市气象局
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风险提示预警,提醒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十四、市水利局
注意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涉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堤防等工程的不利影响,加强巡防力量,确保工程险情和突发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各地也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提出相关安全防范应对措施要求,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态势平稳。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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