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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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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综合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5—32733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春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着力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含金量”。

1.持续强化信息发布。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的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热点,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工作,让信息晒在阳光下,以公开促透明。2021年,市本级网站共发布信息7253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897条;市直部门(含三区)网站共发布信息25972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381条,公共资源配置178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478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101条,疫情防控44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75条。

2.优化重大决策文件公开流程。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文件实施意见征集、草案公示、背景介绍、意见反馈、解读回应等,实行全流程、全链条公开。为进一步提升意见征集质量,将公众意见征集和配套规范解读纳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当中,凡是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必须向公众征求意见,倒逼文件起草部门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

3.完善职能公开专题。进一步完善机构信息专题页面,集中展示机构简介、内设机构、领导简介以及权责清单信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科室简介等信息,全面展示各地各部门的权力配置情况,进一步方便群众准确及时获取单位信息。

4.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一是严格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落实在规定时间内配套政策解读的要求,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政策图解、专家解读、动漫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丰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2021年,共举办13期“在线访谈”,市发改委、铜鼓县等1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十四五”规划、旅游产业规划等领域带头解读政策。三是开展政策解读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2021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经过前期的认真准备和精心挑选,共评选出优秀政策解读作品16篇(视频动漫解读9篇、H5图文解读7篇),并在“宜春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5.积极搭建多维度、多形式政民互动平台。一是创新开展“政府部门开放周”活动。在做好会议开放、新闻发布、听证会等基础上,20219月创新开展“政府部门开放周”活动,主动邀请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政府部门,通过“零距离”参观体验、“面对面”互动交流等方式,全方位介绍和展示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服务举措、办事流程和重点工作等,让市民深入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架起政府和民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二是持续开展“你建言我来办”活动。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为窗口,多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和热心建言,通过“回复—督办—处理—反馈”全流程机制,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诉求和建议办理。2021年共发布“你建言我来办”活动42期,办理、回复相关诉求建议近600条。三是着力打造“宜企问”通道。“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创新启动“宜企问”征集活动,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咨询各种涉企政策和信息,2个工作日内收到相关回复。同时,将企业问询频次较高的政策信息制作成小视频,打造涉企政策信息“知识库”,方便其他企业在线查找政策信息。目前,共制作涉企政策信息小视频20条,回应咨询涉企信息需求300余人次。

6.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下发的26个标准指引,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公开事项覆盖了政府工作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进一步提升易用性、可读性和针对性。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实现全覆盖,靖安县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获评省委改革委先进改革事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各项要求,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模板、加强沟通会商,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定权利。2021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54件(含上一年结转1件),其中自然人531件,商业企业10件,科研机构9件,社会公益组织2件,法律服务机构2件,办理完成543件(结转下一年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制定下发《宜春市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宜春市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依托第三方定期对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规范政策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时效。完善政策文件发布管理,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发布栏目下历年规范性文件公开信息,确保发布的每一条规范性文件都包含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做好与政策解读的双向关联,提供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的下载功能,方便群众获取。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优化政府网站主体功能。逐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和互动平台,构建了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关补充、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有序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以及IPV6改造,新增适老化模式、统一信息资源库实时上传、内容发布事前检测、智能问答机器人等一系列功能,网络应急承载能力、安全风险抵御能力、政务信息审核能力和智慧交互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持续优化信息查询,提升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推动实现了信息搜索“一键即达”,依申请公开“不跑路”在线申请。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以“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为龙头,通过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的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三是持续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合理确定出刊周期,严格落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期的发刊要求,每期政府公布及时向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以及市本级政务公开专区等免费赠阅。公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发行,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以及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府公报栏目链接,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全市政务公开各县市区高质量考核分值以及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分值提升至一定比例,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紧盯差距和不足,抓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月度通报倒数第一的市直单位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跟班学习一个月,通过“以干代训”,师傅带徒弟“手把手”教的方式,着力解决业务不熟、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创新开展“结对子找错误”活动。20213月份开始,要求各地各部门每周找出其他部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3处以上错误(不规范处),通过相互“找茬”,既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又减少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误。三是探索“线上”培训新模式。针对“线下”培训难开展、成本高等问题,启用腾讯会议平台,每周确定一个小专题开展“线上”业务知识培训,对年报制作、重大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件处理等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讲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8

1

14

行政规范性文件

764

633

20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956

行政强制

129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178.20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0

10

9

2

2

0

5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1

7

7

2

1

0

3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1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2

2

2

0

1

0

1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20

10

9

2

2

0

5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9

13

3

3

28

6

1

2

0

9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宜春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各项工作开展良好,成效明显,宜春市打造“宜点就来”政务公开品牌登载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21年第10期)。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同当前政务公开时效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上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有序推进决策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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