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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航务管理

时间: 2010-05-21 15:47 来源: 史志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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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72年3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考虑到工作就近原则,原地区航运局航道科、港监科随地区航运局迁往樟树办公,后分别组建宜春航道段、宜春船舶监理所,1989年合并为宜春航务分局,2002、2003年分别增挂宜春市地方海事局、宜春市船舶检验局牌。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下,2008年3月24日,宜春航务分局机关顺利实现从樟树回迁至宜春市中心城区正式办公,4月23日举行揭牌仪式,宜春市政府胡芳兰副巡视员、省交通运输厅胡琳副厅长、省航务局领导及宜春市交通系统各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仪式。新办公楼座落于宜春市秀江东路,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 2007年12月全面竣工,占地4247平方米,建筑面积2569平方米。

【辖区航道实现安全畅通】航道是航务发展的基础。航道养护人员按照养护标准,促使重点维护的赣江新干 -市汊102公里,标志完好率达100%,标位准确率为98%,航标发光率为98%,水深维护新干-樟树确保1.5米以上,樟树-市汊确保了2.2米以上,通航保证率95%,按照航标配布图设置浮标148座,岸标49座。锦河高安-瑞河口75公里航道设置棒形标114座,岸标10座,水深维护0.6米以上,通航保证率90%。战胜年初特大冰雪,积极应对6月持续暴雨,全面迎战枯水期,坚决打击占据航道违法采砂行为,全年航道实现安全畅通。

【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和谐稳定】宜春市地方海事局始终以“畅通、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辖区所属航运公司、船舶、船员、通航环境等实施动静结合,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各海事处坚持对排查的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隐患整改督查力度。2008年,全市发生船舶碰撞事故3起。1起大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9.9万元,无沉船;2起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无沉船,其中1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另1起因各种原因尚未结,四项指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计划数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成绩显著】2008年,深入开展打击船舶超载运输、“三无”、危险化学品船运输、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无”整治一直以来是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重点,着力治本,海事、船检部门联合,局属各海事、船检处相互配合,在辖区内加大对“三无”船舶打击力度,于7月至年底在南昌大桥水域设点实行跨区域整治,摸底辖区“三无”运砂船137艘,整治覆盖面完成达74.5%;实船测量“三无”采砂船73艘,办理船舶检验及发证工作54艘,规范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强力整治丰城龙务洲水域通航环境】3月份,成立专项整治组全天候驻守丰城龙务洲采砂水域现场,在坚决制止吸砂泵占道作业、指导采运砂船舶有序停靠、加强采运砂船源头配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竭尽全力维护好采区的通航秩序。对采运砂船舶实行旁站式监管,对采砂水域现场进行严密监控,并与水利、水上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多次,坚决打击侵占航道乱采滥挖、破坏航道等违法行为。6月1日至6月11日该水域停采,期间空载运砂船不断集中,航道被占据,堵塞较严重,分局领导现场指挥,及时调配人员,同时与水政及当地政府联合,集中执法力量进行疏导、清理、整治,确保航道得以及时疏通。

【规费征收实现历史性突破】2008年,省政府做出对鄱阳湖全面实行禁采,对赣江中下游实行限采的决定。根据新形势,分局以全省航务发展大局为重,年初明确征费思路,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克服基数高、任务重、传统费源日益减少的现状,不遗余力狠抓征费。抓住丰城辖区重点,全面打开船舶统缴局面,坚持“三无”规范整治促征收,一如既往抓好丰城同田水域采砂征费重点,加大稽查力度,增强关卡促增收,辖区全年完成征费1422万元,首次破千万元大关,取得历史性突破,再创新高,辖区规费征收实现连续7年连创新高的辉煌。

【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宜春航务分局在省交通运输厅、省航务局的统一部署下,6月份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管理改革。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的开展。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人员结构、岗位特点等摸清家底,掌握基础数据材料,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彭小华)

【航务局领导人】
  局 长 杨玉吾(任至12月)
      潘斌(12月任)
  党委书记 沈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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