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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违纪案件

时间: 2009-05-07 16:14 来源: 史志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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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8件,其中:群众来信604件、来访67批次、电话和其它方式举报47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程序处理信访。强化了信访信息分析、案件线索管理和信访监督职能。制定信访办事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干部下基层接访活动,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要求各地坚决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工作措施要到位、矛盾排查要到位、预防控制要到位、宣传教育要到位、问题解决要到位,实现“信访人集体访和越级访的情况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的目标。2007年全市共排查出的较典型的各种矛盾纠纷95件,及时化解84件,其余件均建立了台账,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2007年委局机关受理的集体访,未出现赴省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越级上访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案件查处】全市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秉公执纪,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99件,同比增长31.66%,其中,查处县级干部案件5件,同比增长66.67%,查处科级干部案件98件,同比增长32.43%,查处单位“一把手”案件59件,同比增长145.83%,查处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01件,同比增长57.81%。市本级自办案件14件,同比增长400%。共结案49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7人,同比增长54.4%,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0人。基层纪委办案也取得新突破,全市基层纪委共立案286件,同比增长49.74%。为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着力查办三类案件。

【案件审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审理案件,切实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投诉,严肃处理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全市各级纪委监察局共审结案件563件,涉及县级干部案件5人,科级干部案件110人。进一步规范申诉复查案件管理,对全市近几年来的申诉复查案件进行了自查和归档整理,共自查了2003年以来市县两级收到的党纪、政纪申诉案件 37件,对申诉复查案件的案卷材料全部进行了整理造册登记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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