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高。
(五)、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
编制人数21人,其中: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20人、工勤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供销合作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2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4万元,下降2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供销合作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2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4万元,下降23.2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3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86万元,下降23.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9万元。项目支出1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8万元,下降20%,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1.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8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8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5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5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9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5.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4万元,下降23.2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1.1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9万元。项目支出15.12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3.7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供销社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供销社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1.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万元,增长7.3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惠农服务中心建设绩效评价
1.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我单位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为依据,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支持农业产业化合作,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新建区“三农”、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项目概述: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申请市财政2022年安排7.11万元的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经费,用于全市供销系统惠农服务中心建设。
(2)立项依据: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宜发[2016]22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供销合作社
(4)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供改字[2021]2号)与《关于开展宜春市2020年度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回头看和2021年度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宜供改办字〔2021〕9号)的要求,宜春市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惠农服务中心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于2021年分组对申报星级评定的惠农服务中心和申报星级晋升的惠农服务中心进行查阅资料、实地验收及星级评定,并经市供销社党组会讨论,确定惠农服务中心的星级等级以及成功晋升的惠农服务中心,并将评定及晋升结果进行公示。
(5)实施周期:2022年-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7.1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一是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整体协调、服务高效的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二是基本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三是基本形成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相结合的基层组织体系。土地托管面积达46万亩,建设标准化综合示范社个数10个以上,建设“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3家以上,土地托管业务覆盖率90%以上,综合示范社覆盖率大于50%,“供销e家”平台覆盖率30%以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供销合作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函接待政策 ,杜绝“吃空函”、“假公函”现象发生,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供销社本级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单位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行政运行:反映供销社本级部门运行的基本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供销社本级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