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高。
(五)、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宜春市供销干校。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包括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12.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61万元,较2019年减少41.26万元,减少81.09%;本年收入合计502.43万元,较2019年减少414.97万元,下降45.23%,主要原因是:一是干校2020年退休人员减少1 人,收入比2019年减少2.93万元。二是2019年胡志雄非吸案工作组暂借财政300万元被列入财政收入决算;三是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和淡季化肥储备贴息资金未列入收入决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02.43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512.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12.04万元,较2019年减少444.36万元,下降46.46%,主要原因是:一是干校2020年增加8.25万元,二是2019年胡志雄非吸案工作组暂借财政300万元被列入财政支出决算,三是退休人员综治奖及抚恤金减少94.61万元。四是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项目资金减少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减少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费支出1000元,改制企业职工医保费用报销纳入机关经费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91.04万元,占95.89%;项目支出21万元,占4.11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94 万元,决算数为5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45万元,决算数为14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39万元,决算数为35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4%,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万元,决算数为 1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1.52万元,较2019年增加18.2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69万元,较2019年减少7.48万元,下降13.3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83万元,较2019年减少34.72万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综治奖及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 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6 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307人次,其中招商引资外事接待5批,累计接待30人次,省级社和县级社对口业务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27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8.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万元,增长50.9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3.01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72万元,邮电费1.14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劳务费0.02万元,委托业务费0.95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8.44 ,其他交通费用19.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本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用和淡季储肥项目费用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用和淡季储肥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万元。其中,对淡季储肥项目委托新余鑫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宜春市农合农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承储单位上高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2019-2020年度年淡季储肥项目承储协议基本得到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淡季化肥“淡储旺供”、平抑农资价格、促进化肥市场稳定、满足农业生产和应急化肥需要的预期目的。
组织对“宜春市供销合作社”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宜春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社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100%;四是财务制度日趋完善,坚决执行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五是我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较大幅度地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价结果。
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通过自建或共建,积极整合多方资源,以联合与合作为纽带,围绕盘活社有资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产业转型,扎实推进服务质量优、服务功能多的惠农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全市系统已全面完成24家惠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并开展了验收及星级评定工作,有19家惠农服务中心被评定为星级,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9家、三星级8家,在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200万元中分别给予五星级每个5万元、四星级3万元、三星级2万元的奖补扶持,对宜丰县潭山务农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由原四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给予1万元奖补扶持,奖补扶持资金共计54万元。为进一步推动惠农服务中心发展,扩大为农服务广度和深度,宜春市社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与宜春市农商行系统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对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星级惠农服务中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专属信贷服务,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建成惠农服务中心58家,其中五星级6家、四星21家、三星13家,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农资销售、农机培训、土地托管、农村合作金融和特色农产品种植等服务,进一步擦亮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品牌,提升了供销社形象。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在今年市级部门决算中公开淡季储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部门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宜府办发【2017] 100号)《关于要求建立宜春市淡季化肥储备制度的通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经贸字【2015】147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宜春市淡季化肥承储企业变更为宜春市农合农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宜春市农合农资有限公司与上高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签订《化肥淡储备委托承储协议书》,委托承储化肥数量8000吨,其中尿素 2000吨,髙浓度复合肥5000 吨,钾肥1000吨;承储时间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9月10 ,上高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胡茂成与上高农商银行营业部签订抵押担保贷款合同(循环使用),借款用途:化肥、农药批发;借款金额:1350万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24个月;借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75%。
2019年5月27日,上髙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胡茂成与九江银行上高支行签订商铺抵押借款合同(循环使用),借款用途:进货;借款金额:700万元;借款期限:2019年5月27日至2020 年5月27日;借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55%。截止2020年3月31日,上高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2019 年10月至2020年3月化肥淡季储备期间,累计购进尿素、复合肥、钾肥、其他有机肥合计7485.7吨,购进金额合计1502.24 万元,完成承储计划的93.57%。其中尿素2444吨,完成承储计划122.2%;复合肥3917.7吨,完成承储计划78.35%;、钾肥 770吨,完成承储计划77%;其他有机肥无承储计划购进354吨。
截止2020年3月31 日,上高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2019 年10月至2020年3月化肥淡季储备期间,累计销售尿素、复合肥、钾肥、其他有机肥合计2075.88吨,销售金额388.99万元,其中尿素696.22吨、复合1015.16吨,钾肥252吨,其他有机肥112.5吨。
2019年10月至2020年3 月,累计支付贷款利息67.97万元,其中农商行贷款利息44.12 万元,九江银行上高支行贷款利息23.85万元。
三、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1、承储计划完成率:计划承储化肥8000吨,其中尿素2000吨,高浓度复合肥 5000吨,钾肥1000吨;实际完成7485.7吨,完成承储计划的 93. 57%。其中尿素2444吨,完成承储计划122. 2%;复合肥3917.7 吨,完成承储计划78.35%;钾肥770吨,完成承储计划77%;其他有机肥354吨,无承储计划。未完成承储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复合肥和钾肥承储数量不足;复合肥比计划少储1082.3吨,钾肥比计划少储230吨,其他有机肥无承储计划购进354吨。
2、产出质量达标率:淡储期间,上高县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完成淡储化肥7233. 55吨,2020年3月31日高峰时库存达到10396.46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产出质量达标率100%。
3、完成及时率:淡储时间计划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 3月31日,完成及时率为100%。
4、项目效果:(1)经济效益。保障承储企业“淡储旺供”,进货时间长,进货渠道多、进货价格择优选择,同时可取得政府贴息贷款补助,有利于企业发展。(2)社会效益。促进宜春市级淡季化肥储备制度建立,平抑农资价格,促进农资市场淡旺季价格稳定,保证淡储化肥优质优价供应到农民手中,增加农业生产投入,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四、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宜春市农合农资有限公司与上髙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签订的2019-2020年淡季化肥承储协议书,通过必要的评价程序,评价组认为,宜春市农合农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承储单位上高丰农植保技术服务站2019-2020年度年淡季储肥项目承储协议基本得到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淡季化肥“淡储旺供”、平抑农资价格、促进化肥市场稳定、满足农业生产和应急化肥需要的预期目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市供销社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供销社(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供销社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市供销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市供销社(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