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高。
(五)、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市供销合作社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包括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90.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5万元,较2019年减少45.36万元,下降89.16 %;本年收入合计484.98万元,较2019年减少412.04万元,下降45.93 %,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胡志雄非吸案工作组暂借财政300万元被列入财政收入决算;二是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和淡季化肥储备贴息资金未列入收入决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84.9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90.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90.13万元,较2019年减少452.61万元,下降48 %,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胡志雄非吸案工作组暂借财政300万元被列入财政支出决算,二是退休人员综治奖及抚恤金减少94.61万元。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项目资金减少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减少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费1000元,改制企业职工医保费用报销纳入机关经费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69.13万元,占95.71%;项目支出21万元,占4.29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49万元,决算数为4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 万元,决算数为11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39万元,决算数为35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4%,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万元,决算数为 1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3.70万元,较2019年增加11.22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51万元,较2019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92万元,较2019年减少35.77万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综治奖及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 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6 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过紧日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307人次,其中招商引资外事接待5批,累计接待30人次,省级社和县级社对口业务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27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6万元,增长50.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3.01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72万元,邮电费1.14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劳务费0.02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8.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9万元,委托业务费0.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本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组织对“宜春市合作社本级”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社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85%;四是财务制度日趋完善,坚决执行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五是我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万元,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较大幅度地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价结果。
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通过自建或共建,积极整合多方资源,以联合与合作为纽带,围绕盘活社有资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产业转型,扎实推进服务质量优、服务功能多的惠农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全市系统已全面完成24家惠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并开展了验收及星级评定工作,有19家惠农服务中心被评定为星级,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9家、三星级8家,在宜春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200万元中分别给予五星级每个5万元、四星级每个3万元、三星级每个2万元的奖补扶持,对宜丰县潭山务农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由原四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给予1万元奖补扶持,奖补扶持资金共计54万元。为进一步推动惠农服务中心发展,扩大为农服务广度和深度,宜春市社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与宜春市农商行系统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对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星级惠农服务中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专属信贷服务,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建成惠农服务中心58家,其中五星级6家、四星21家、三星13家,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农资销售、农机培训、土地托管、农村合作金融和特色农产品种植等服务,进一步擦亮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品牌,提升了供销社形象。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市供销社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供销社(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供销社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市供销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市供销社(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