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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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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

2、负责全市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子女入学教育、就业培训;培训技术应用人才,提高供销系统人员素质,并对接相关大中型企业,提供就业指导、岗前培训等;

3、承担全市干部教育分类送学教育培训;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宣传教育;围绕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开展科学研究,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干校共有预算单位1个,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机构和账户均已撤销,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机构和账户均已撤销,退休人员工资均已纳入社保管理,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88万元,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8.19%,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8.8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8.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18.8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8.19%。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88,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支出增加1.43万元,比上年增长8.19%,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支出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18.8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8.19%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于已撤销单位,未安排任何项目经费。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已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宜春市供销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单位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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