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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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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高。              

(五)、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市本级编制人数19人(3月份新调入1人),其中: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18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人员2,退休人员20,实有人数41

第二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424.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9万元,比上年下降4.26%;其中:经费拨款收入424.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8.9万元,比上年下降4.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424.59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减少18.9万元,比上年减少4.2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5.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55%,较上年支出减少16.8万元,比上年减少3.97%,包括工资福利支31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8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5%, 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2%较上年支出减少0.84万元,比上年减少0.74%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95.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70%较上年支出减少16.44万元,比上年减少5.26%;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8%较上年支出减少1.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08%较上年支出减少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1%商品和服务支出48.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44%较上年支出减少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8%,较上年同期减少4.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6.42%,较上年同期减少14.2%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95.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9.70%,较上年同期减少5.26%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88%,较上年同期减少8.9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74.08%较上年支出减少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1%商品和服务支出48.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1.44%较上年支出减少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4.48%,较上年同期减少4.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58万元,下降7.95%其中:办公费0.91万元,水电费0.79万元,邮电费1.03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3.28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92万元,福利费2.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知情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18.9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18.9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宜春市供销社2021年度共申报一级项目名称1个,综合改革业务管理。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申请市财政2020年安排8万元的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经费用于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业务推进。

1惠农服务中心建设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宜春市供销合作社一直把惠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助农增收的主要抓手来推动,。

2.立项依据: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宜发[2016]22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供销合作社

4.实施方案:一是全面推进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二是全面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四是全面完善基层社建设。五是全面推进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六是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七是全面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八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行动。九是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实施周期:2021-2021

6.年度预算安排9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一是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整体协调、服务高效的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二是基本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三是基本形成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相结合的基层组织体系。土地托管面积达46万亩,建设标准化综合示范社个数10个以上,建设“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3家以上,土地托管业务覆盖率90%以上,综合示范社覆盖率大于50%,“供销e家”平台覆盖率30%以上。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9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5.93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05万元,比上年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已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供销社本级部门运行的基本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供销社本级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供销社本级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单位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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