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高。
(五)、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9人,其中: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19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17人、全额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4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供销社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供销合作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28.9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市供销合作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28.9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1.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8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8.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1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7%,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69%;住房保障支出14.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9%。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8.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3.26%;日常公用(商品和服务)支出2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8.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供销合作社支出预算328.98万元,同比增加14.39%。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8.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支出的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8.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40元,占支出预算的66.69%;住房保障支出14.7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4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8.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比增加14.39%。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4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6.69%;住房保障支出14.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7.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79%。原因为:由于财政实行零口径预算,削减了部分其他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宜春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7.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已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宜春市xx 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1):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行政运行(项:01):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99):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