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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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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领导介绍、政策法规文件、工作规划、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政务信息共计50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37期335条。按照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相关信息;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回复;通过“项目资金”栏目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审批程序等。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内容审核。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宜春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明确局秘书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优势,及时转发中央、省、市重大政策,传递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以文字解读、图文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公开解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

)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三审三校”审查,坚决杜绝有害信息发布扩散,严禁发布涉密信息,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相关科室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学习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宜春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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