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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凤仪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信息来源: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9-11-18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根据市委组织部宜组函[2009]1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凤仪同志聘任为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症科主任:
罗 琦同志聘任为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四科主任;
钟 旗同志聘任为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
以上聘任人员聘任期为三年。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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