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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障和激励措施
为确保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三年大竞赛的顺利开展,《意见》还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系列保障和激励措施,为三年大竞赛保驾护航。
要进一步扩权强县。严禁对县(市、区)及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切实精减文件、会议及各种检查和评比达标活动等。除市委、市政府授权外,各部门、各行业一律不得对基层进行任何形式的考核评比。对县(市、区)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一律不得截留挪用或搞平衡照顾。已精减或暂停实施的许可项目一律不再实施或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再收取或变相收取。凡针对县(市、区)属地内企业办理的审批及年检、年审事项,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可委托县(市、区)办理的一律委托县(市、区)办理。除国务院、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备案和核准一律实施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就近向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报。
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支持、服务力度。坚持每年一个主题,组织县(市、区)党政代表团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每年召开一次县(市、区)流动现场办公会或片区会,研究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县(市、区)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执行力度,规范县(市、区)相近产业的招商政策,避免县(市、区)在产业发展上无序、恶性竞争。继续实行市领导挂点县(市、区)制度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帮助县(市、区)发展大产业、引进大项目。
要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县、乡党政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求真务实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干部能力锻炼,不断提升各级班子开拓新局面的创造力、推动工作的执行力、破解难题的操作力、应对复杂局面的驾驭力。选准配强县、乡党政“一把手”,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一把手”不强的要通过年度考核和换届及时调整。把民主选拔县级班子成员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既让优秀干部有用武之地,又让品行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班子成员脱颖而出。大力推荐提拔为县域经济作出重要贡献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择优提拔重用其他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
要强化考核奖惩。竞赛实行一年一考评,三年总考评。对每年考核的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给予 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奖励,三年总考评前一、二、三名加倍奖励,并以此作为提拔重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评落入后三名的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情况说明和改进措施;连续三年排名末位者,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给予调岗、改非或降职处理。三年内,县(市、区)其他经济工作只考核不奖励。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考核财政收入总额和增幅,排出一、二、三名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要加强三年大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三年大竞赛活动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考核评比和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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