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子
近日,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更值得关注的是,2002年到2007年间,昆明市规划局已有三任局长“落马”,可谓前“腐”后继。前局长李德昭受贿337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前局长胡星被提拔为昆明市副市长后,分管城建,曾华被捉后,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突然潜逃。详细>>
思考
常言道,事在人为。从人看事,由事看人。面对昆明的城市建设状况,不少干部群众早有非议,人们凭常识判断:“里面肯定有问题!”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疑惑和质疑,不仅没能抵达有关部门的视听,相反,当权者官运亨通,“边腐边升”。如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让坏人干不成坏事?详细>>
探究原因
1、提拔“带病干部”的提名责任人没有强硬的问责追究制度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详细>>
2、防止“带病上岗”的一个关键就是要甄别“两面人”。详细>>
3、有关部门工作不细、不严甚至失职渎职。详细>>
中央要求
贺国强指出,这次市县乡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切实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规范任职年龄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普遍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不断加强和改进考察工作,引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详细>>
各地实践
如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让坏人干不成坏事?首先要严肃党的纪律,靠组织选人,决不允许个别领导搞一言堂。其次要建立选用干部失察的追究责任制度。再次要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详细>>
将“带病”的人“封杀”
将廉洁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硬杠杠”,而不是作为其他条件的陪衬考察时走形式,将“带病”的人坚决“封杀”。详细>>
·北京干部选任实行考任分离、资格准入制度
·陕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将把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广东下达廉洁自律规定 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
·南京江宁区提拔干部实行“理论准入”
·甘肃平凉为新提拔的61名领导干部上廉政课

将“带病”的人“截杀”
把好每一道程序关,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作用,同时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将“带病”的人及时“截杀”。详细>>
·万人评议有果 太原6部门领导今年不得提拔
·金昌选干实行“不孝敬父母”一票否决
·河南: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不得提拔重用担任领导
·保定市探索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海淀处级干部提拔要过党纪政纪考核关
将失职渎职者“棒杀”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失职渎职者也要“棒杀”。 详细>>
·四川大邑改革干部选任机制:谁提名失误谁接受问责
·安徽宣城:干部被"带病提拔"初始提名人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