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明显。该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纳入了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社区、乡镇、县领导小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确定享受对象,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工程质量实行监理制度,住房分配实行公开摇号制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2009年,该县新建保障性住房616套,项目总投资3129万元,共对1983户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57.16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胡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