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制,对“三农”资金的筹措、管理、发放进行规范,明确了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财政补贴工作、新农村建设、城乡医疗救助等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三农”资金的申请、审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设立资金专户。设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等财政专户,各类资金按对口的原则归口专户管理。
四是资金直拨到户。“三农”资金不再通过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等中间环节层层转拨,采用“一卡通”的方式一步到位,直接拨付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帐户。(李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