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行政执法行为,确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从2008年10月开始至12月底,宜春市公路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活动。活动分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细化处罚标准、公布处罚标准几阶段进行。目前,宜春市公路局已组织人员对全局公路路政行政处罚12类项目的标准进行细化,根据涉案标的、过错、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将自由裁量权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尤其将对8类从重处罚的情形进行约束。同时,拟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滥用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戴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