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宜春有关部门了解到,宜春市尚未接到“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
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有 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 l/瓶)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并有死亡病例的报告。宜春市有关部门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已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目前,尚未接到“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
(记者黄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