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项目的支撑。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为项目攻坚年的指示精神,宜春市发改委拟向全社会开展公开征集项目活动,以充实、完善全市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涉及宜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项目;
二、征集项目原则: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准入有关要求;2、项目应符合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要求;3、项目应符合宜春本地实际,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带动作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
三、项目采用方式及奖励办法:1、组织专家对收集的项目进行评选,经评选进入全市项目库的项目,给予项目推荐人奖励现金500元;2、组织企业家、投资人与项目开展对接活动,对成功转化的项目,协调投资人给予项目推荐人适当奖励。
四、推荐项目的材料要求:1、项目名称、行业类别;2、项目提出的背景;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4、项目投资估算;5、预期目标和意义;6、推荐单位或个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送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08年12月10日止。
2、将项目材料直接寄至江西省宜春市发改委投资科,邮编:336000。
七、联系方式:1、联系人:宜春市发改委投资科邹琦、黄武平;
2、联系电话:0795—3266759。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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