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宜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4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柴油发电机 1台。
3、规格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10年2月4 日——2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开户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开户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1、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0年2月1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 龙微娜 易微婕
13、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 、 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2月4日
|